# 1父摑男童另1父為孩子傷人  2男皆坐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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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5-10-11
Source: 獅城新聞

![1父摑男童另1父為孩子傷人  2男皆坐牢 ](https://www.shicheng.news/images/image/1772/17723074.avif?0)



被告王存雄為孩子在遊樂場對另一方家長揮拳，導致對方骨折，被判坐牢9個月，以及繳付賠償金。（取自早報網） 

（新加坡訊）一名父親因不滿6歲男童踢倒積木牆，導致3歲女兒跌倒，怒扇男童一巴掌；另一起案件的父親，則為小孩與另一方家長爭吵，並朝對方臉部揮拳，導致後者骨折，兩名父親因傷人鋃鐺入獄。

《聯合早報》報道，第一起事件發生在2024年12月22日下午，地點在當地一家購物中心的一個室內遊樂場。

對男童動手的被告（39歲）面對一項蓄意傷人的控狀，他早前已認罪，承審法官黃蘭玉前日判被告坐牢3周。

為保護受害男童及被告的女兒，法官下令不得報道任何足以泄露兩人身份的信息。

案情顯示，被告與妻子帶著3名女兒到室內遊樂場玩樂。

下午約2時34分，被告的3歲女兒站在一面泡沫塑料積木牆旁，豈料一名6歲男童踢倒積木牆，被告女兒因此跌倒。

據悉，男童以為被告的女兒早前弄倒他的積木牆，看見她站在積木牆一旁才踢倒積木。

目睹這一幕的被告竟上前掌摑男童的左臉，接著向男童的母親投訴，男童踢了自己的女兒。

男童母親聽後讓兒子道歉，被告則指責男童母親沒有看管好孩子，但沒有提起掌摑一事。不久後，被告便帶著妻女離開。

這時，男童開始哭泣，母親在一名目擊者的告知下，得知兒子被扇巴掌，衝出遊樂場找到被告一家並報警。被告當天下午被捕。

男童臉頰瘀青，事發後1周也變得安靜膽怯，偶爾會做惡夢，過後恢復正常。

被告在2025年7月賠償154元醫藥費。

## 在至少25人前掌摑男童 對其造成身心創傷



控方指出，被告在至少25名公眾面前掌摑男童，對男童造成身心創傷。即使他認為男童有錯，也不應對6歲男童動手，因此促請法官判他坐牢6至7個星期。

第二起事件發生在2023年9月3日下午，地點在當地一座充氣遊樂場。

被告王存雄（39歲，譯音）面對一項蓄意重傷他人，以及一項牴觸防止騷擾法令的控狀，他否認蓄意重傷他人罪，受審後被裁定罪名成立。

承審法官張榮光昨日將另一項控狀納入考量後，判他入獄9個月，以及支付約408元的賠償。

受害人是一名56歲男子。

根據張榮光的口頭裁決，被告案發當天帶兩名年幼孩童和家人到遊樂場遊玩。

期間，被告的兒子投訴遭受害人責罵，被告於是找上受害人並質問他。

受害人解釋，這是因為被告的兒子撞到自家孩子，兩人因此爆發爭吵。

監控器畫面顯示，兩人相互推搡，被告朝受害人左臉揮拳，導致受害者向後跌，被告還朝受害人飆粗口。

控方說，除了瘀青、割傷和腫脹外，受害人的臉部左側蒙受數處骨折，事發後的1個月仍有後遺症，包括：面部持續出現輕微異樣感和面部畸形，因此促請法官判被告坐牢10個月至11個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