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父殺女PART 3◢沒送女兒回家 前妻報警 驚揭1死1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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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19-06-18
Source: 獅城新聞

（新加坡18日訊）嫌兇未按時送女兒回家，前妻報警揭命案！

《聯合晚報》報導，夫妻已經離婚，女兒撫養權歸女方，周末才由男方帶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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嫌兇與兩歲女兒彤彤。

事發前一天，兩人還帶女兒一起出席託兒所的家庭日。

由於隔天是父親節，據知女童隨爸爸回到盛港的住家過夜。到了晚上前夫遲1小時，男方仍未有把女兒送回來，女方連忙報警。

女童的母親石女士（30歲）今早在娘家受訪時說，星期天晚上前夫應該把女兒送回來，但遲了一小時，仍不見他的身影。她心感不妙，連忙報警。

據知，兩人已經離婚，但她受訪時不願針對她的婚姻狀況多做解釋。

她僅稱：「當天是父親節，所以才會決定讓女兒和爸爸一起度過。」

石女士之後也趕往前夫住家，怎知等到的竟是女兒遇害、前夫事後企圖自殺的駭人消息。她傷心地說：「女兒今年10月就會過三歲生日，我們都已經計劃好要做什麼，而且也會請她爸爸一起來。」

對於前夫和案件，石女士則避而不談，僅稱會交給警方調查。

她說，她總是以女兒為重，並向女兒灌輸大家都很愛她，包括她的爸爸，所以要女兒也愛大家，包括她的爸爸。

前妻剛在本月4日度過30歲的生日，嫌兇在前妻生日當天，將全家福的面子書頭像，從一家三口的全家福換成他與女兒兩人的合照；前妻面子書則只有她與女兒的母女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