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老夫妻賣房為女還債 豈料女兒拿錢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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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18-05-22
Source: 獅城新聞

老夫妻賣房為女還債 豈料女兒拿錢趕人！

俗語說，「百善孝為先」。所有善行中首要的就是對父母的孝順，一個人如果都不知道孝敬父母，就很難想像他會熱愛身邊的一切事物。

沒有人的恩德比父母對我們更深，父母對我們恩重如山。「不要讓長者灰心失望，要記得孝順。」

新加坡一對老夫妻指女兒鳩占鵲巢，一家人在兩年內兩度對簿公堂，老夫妻要索賠45萬，如今更是要驅逐兩人。

這對年邁的夫妻是符和冠（76歲）與嚴桂明（68歲），兩人均是退休人士。他們稱50歲的二女兒（無業）賣房後，取走45萬元包括38萬餘元的賣屋錢。

原來他們都曾住在同一座組屋，老夫妻住10樓，女兒則住在2樓。1999年，由於女兒欠下賭債，遇到經濟困難，他們商量決定互將房子賣給對方以套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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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單位過後換名易主，但夫妻說彼此仍住在各自的原有單位。

也就是老夫妻住10樓但是房子名字是女兒的，女兒住2樓但房子名字是老夫妻的。

不過2009年，女兒要求老夫妻賣掉2樓的房子。

女兒說事後會將夫妻居住的10樓單位再換名給他們，但遲遲沒有這麼做。

她將賣屋的38萬3360餘元取走應急，從2011年至2016年間，從老夫妻的戶頭提出額外的6萬8441多元，共為45萬1802元3分6角。

夫妻稱，女兒在2015年要求讓她一家四口搬到10樓單位跟他們同住，豈料開始釀糾紛。

夫妻說他們兩年前為爭回這45萬元，毅然和女兒展開訴訟，但過後敗訴。

根據法庭文件，女兒今年申請要高庭下令讓她收回房子，父母則得在庭令生效的30天後搬走，屋內物品則得在14天內搬遷，否則將由屋主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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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老夫妻要回10樓房子取私人物品 還有他們高血壓、糖尿病及關節炎的藥物，卻發現連鎖子都換了，無奈只能報警。

但最後還是無法入內，只好離開。

父母一生中對子女付出了非常多的心血，雖然他們付出的方式有時不一定正確，但出發點「為兒女好」的心態是沒有錯的。

當父母年邁時，容易灰心失望，因此不要去刺激他們的情緒，特別要避免語言上的違逆，否則這樣的罪過很大。

我們想要讓自己和周圍的人都幸福快樂，應該從孝敬父母開始。

人世間最難報的就是父母恩，願我們都：以反哺之心奉敬父母，以感恩 之心孝順父母。

現在，你如何對待你的父母；以後，你的子女就如何待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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