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撞倒阿嫲頭部重創亡·司機：她自己跌死不關我事 

URL: https://www.shicheng.news/zh-hant/v/Mn92V
Published: 2020-10-02
Source: 獅城新聞

![撞倒阿嫲頭部重創亡·司機：她自己跌死不關我事 ](https://www.shicheng.news/images/image/1650/16503006.avif?1619429272)





（左圖）事件發生在惹蘭楚蘭和實里達路交界的T字形路口。（右圖）69歲的王秀當時騎著腳踏車正要去工作，結果遭被告的羅厘撞倒，最終傷重不治。（聯合早報檔案照）

（新加坡2日訊）T字形路口致命車禍，41歲印度籍客工駕羅厘左轉時，撞倒騎腳踏車的69歲阿嫲，導致阿嫲頭部重創倒地，最終傷重過世。客工不認罪，反指是阿嫲自己跌死，完全「不關他的事」，控方三大證據推翻被告的說法，客工9月30日被判刑。

被告卡魯帕亞·克里斯蒂娜面對一項疏忽駕駛導致他人死亡控狀。他不認罪，經審訊後，被判罪成和坐牢四周及吊銷各級駕照五年。死者是69歲的王秀。據家屬說，她是一名鐘點清潔工，事發時要去工作。

根據控方的結案陳詞，被告2017年6月14日下午3時左右，駕駛羅厘打算從惹蘭楚蘭（Jalan Joran）轉左到實里達路（Seletar Road），而死者當時騎著腳踏車正要從實里達路右轉到惹蘭楚蘭。

被告在路口處時早已看到死者，但他卻沒有停下羅厘就直接左轉，把死者撞倒在地，死者在醫院傷重過世。

被告堅持自己有在路口停下羅厘，並辯稱當時死者點頭示意他可以先轉出路口，他才會左轉，他隨後用側鏡往後看時，驚見死者一時失去平衡從腳踏車跌下來，頭部撞地。被告否認撞倒死者，堅稱是死者自己跌死。

不過，控方以人證、行車記錄器和法醫供詞推翻被告說法，直指被告供詞不合邏輯。

一名坐在羅厘前座的同事供證時指，被告並未在路口處停下羅厘，他也沒看到死者示意被告左轉和死者跌下腳踏車一幕。

一輛轎車的行車記錄器也拍下部分案發畫面，畫面顯示死者當時已右轉，被告卻直接左轉。

法醫也指，死者頭部左右兩處骨折，顯然遭兩次重創，即被羅厘撞和重重倒地的可能性最高，而跌下腳踏車的傷勢不會那麼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