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用事業局今天(14日)發表文告稱,本地的豐明建築公司被罰款5萬6500元,因為該公司去年在杜尼安路(Dunearn Road)進行未經授權的鐵板樁打樁工程,並造成地下大型供水管道爆裂。
文告稱,該事故造成約46萬8000升飲用水流失,足以填滿一個奧林匹克規模游泳池的約五分之一。此外,事故還使附近38個家庭的供水中斷約9.5小時。
當局還指出,這是豐明建築公司第二次因破壞大型供水管道而被罰款。該公司曾於2013年在芽籠一巷(Geylang Lorong 1)損壞一個大水管而被罰4萬元。
當局認真對待任何水資源浪費行為,如果承包商進行了盡職調查,則可以避免這種浪費。承辦商須注意總是指PUB的諮詢1進行任何建造工程動工前預防損壞的水管基礎設施。
新聞/圖片來源:公用事業局官網
編輯:Anita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