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跨境電煙團伙六成員判監罰款 30歲老大賺逾43萬監25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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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6-10-29
Source: 獅城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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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名本地電子煙犯罪團伙成員上個星期五（23日）在法庭上被判監禁和罰款。（圖：亞洲新聞台/Ooi Boon Keong)

一個從馬來西亞進口電子煙，並在我國分銷的犯罪團伙被搗破。執法人員在去年10月16日展開行動，並從犯罪團伙的兩個倉庫起獲超過5萬7000件電子煙及相關零件。團伙頭目Tey Ler Wei在同月23日被捕。

團伙頭目Tey Ler Wei和其他五名電子煙犯罪團伙成員上個星期五（23日）被判監禁和罰款。團伙成員包括29歲的Teo Jin Rui、31歲的Tan Boon Hao、30歲的Feelix Teo Wang Chye、38歲的Iu Bing Yuan，以及28歲的Nigel Khing Yao Zhi。

此前，另外兩名犯罪團伙頭目在這個月初已被判刑。他們分別是29歲新加坡籍男子Wong Ee Wei和31歲新加坡籍男子Kenneth Tan Hong Chang。

六名本地電子煙犯罪團伙成員上個星期五（23日）被判監禁和罰款。另有兩名涉及這起案件的頭目早前已被判刑。

新傳媒亞洲新聞台CNA報道，這六名犯罪團伙成員分別是30歲的Tey Ler Wei、29歲的Teo Jin Rui、31歲的Tan Boon Hao、30歲的Feelix Teo Wang Chye、38歲的lu Bing Yuan，以及28歲的Nigel Khing Yao Zhi。

其中，犯罪團伙頭目Tey Ler Wei被判監禁25個月和罰款10萬元。

另一名負責管理倫多（Lentor）倉庫的分銷員Teo Jin Rui，則被判監禁21個月和罰款10萬元。

其餘四人是團伙最底層的區域分銷員，各被判監禁十個月，以及罰款8000元至2萬4000元不等。

這六名犯罪團伙成員曾利用本地兩處倉庫，從馬來西亞進口電子煙並在本地分銷。

案情顯示，電子煙犯罪團伙從2022年中旬開始運作，直到2025年10月16日，主要負責分銷從馬來西亞進口的電子煙。

這個犯罪團伙實行等級制管理，並由一名相信身處馬來西亞、綽號為「Nobody」的人領導。

從跑腿晉升頭目 累計賺取43萬5000元 

頭目Tey Ler Wei最初由另一名涉案頭目Wong Ee Wei招攬加入犯罪團伙。

他起初擔任區域分銷員，負責將電子煙送往客戶指定的地點，每月平均賺取約5500元。

約一年後，他在2023年中旬晉升為本地分銷員，在萬禮路（Mandai Road）的一處倉庫工作，月收入增至8000元。

擔任分銷員約18個月後，Tey Ler Wei在2024年12月接替Wong Ee Wei，成為負責管理萬禮路倉庫的本地犯罪團伙頭目。

Wong Ee Wei則退居幕後，繼續領取70%的收益。

Tey Ler Wei晉升為頭目後，每月至少賺取4500元。

此外，他還通過代理商和轉售商直接銷售電子煙，並在扣除電子煙成本後，與代理商或轉售商平分利潤。

這些訂單每個月為Tey Ler Wei帶來約1萬8000元的額外收入。

Tey Ler Wei在參與團伙運作期間，累計賺取約43萬5000元。

執法行動起獲逾5萬7000件電子煙產品 

執法人員在去年10月16日展開行動，並從團伙的兩個倉庫起獲超過5萬7000件電子煙及相關零件。

團伙頭目Tey Ler Wei在同月23日被捕。

庭審量刑時，檢方列出了針對這六名成員各自的量刑建議。其中，Tey Ler Wei被指罪責程度較高，其次是擔任本地分銷員的Teo Jin Rui，罪責程度屬於中等。

至於其餘四名區域分銷員，檢方認為他們的罪責程度較低。

《8視界新聞網》早前報道，另外兩名犯罪團伙頭目在這個月頭已被判刑。他們分別是29歲新加坡籍男子Wong Ee Wei和31歲新加坡籍男子Kenneth Tan Hong Chang。

Wong Ee Wei被判監禁25個月和罰款10萬元。Kenneth Tan Hong Chang則被判監禁45個月、罰款3萬6000元，以及被禁止開車。

根據法律，參與同本地有關聯的有組織犯罪團伙一旦罪成，可被判監禁最長五年、罰款最高10萬元，或兩者兼施。

合謀持有電子煙以供銷售者，則可被判監禁最長六個月、罰款最高1萬元，或兩者兼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