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訊)男子與母親等了一個小時還找不到私召車送他們回家,一氣之下將母親推倒,踢她臉部,導致她嘴唇割傷、3顆牙鬆動,還對一輛載有嬰兒的德士扔石頭,被判坐牢19周。
被告是一名27歲新加坡男子,被診斷患有多動症、自閉症、品行障礙及邊緣智商等。他面對5項包括惡作劇、蓄意傷人、魯莽行為危害他人生命安全等控狀。控方以其中3項提控,餘項待法官下判時一併考慮在內。
受害者是被告的65歲母親,她受到婦女憲章保護,媒體不得報道被告及其母親的名字。
案情顯示,被告的母親在2017年11月6日向法庭取得個人保護令,禁止被告對她家暴。
今年5月17日,傍晚5時30分,被告與母親離開北岸廣場後,花了一個小時還找不到私召車送他們回家。被告為此情緒激動,在榜鵝大道和榜鵝17道交界處踢了一輛德士的車身。
母親訓了被告一頓,被告不滿,將母親推倒在地。他隨後走到榜鵝大道分界堤,往一輛路過的德士丟石頭,導致德士車門和車把刮壞,蒙受776新元損失。
德士當時載著一名女乘客和她的嬰兒,司機將乘客送到目的地後回到事發現場,並向在場的警員投訴被告。
有一名路人上前給予被告母親援助,豈料被告對路人大喊,要對方離開,還踢了母親兩腳。
被告母親事後被送往盛港綜合醫院接受治療,她左下唇有兩公分割傷,上前排3顆牙鬆動。
被告也違反保護令,在鄰居門外跳動大力跺腳,他的母親在法庭上向女鄰居發飆,指被告是被冤枉的,母子倆才是受害者。
50歲女受害者是住在被告隔壁單位的鄰居。她今年3月2日以及30日,分別向法院申請到加速保護令和保護令,禁止被告對她及其家人做出任何具攻擊性的舉動。
被告在今年3月21日至4月29日間,4次違反庭令,在女鄰居住家外的走廊跳動和大力跺腳。
被告認罪當天,他的母親和鄰居也有出庭。母親在通譯員念案情給被告聽時情緒失控,稱被告是冤枉的,母子倆才是受害者。
女鄰居則在後方指所有的證據已經呈上法庭了。
法官開庭後指被告的母親沒有參與被告的認罪過程,與案件無關,因此不准許她在法庭上發言。
被告後來確認自己要認罪,求情時表示已知錯,承諾下次不會再犯,求法官輕判。
被告自2017年起多次違反庭令家暴母親,曾用腰帶鞭打母親等,去年剛被判坐牢6周。
控方透露,被告曾用腰帶鞭打母親、踢母親身體、捏母親手臂、敲打房門恐嚇要殺母親等,被判緩刑監視以及坐牢。被告去年7月因捏傷母親手臂違反了個人保護令,被判坐牢6周,如今再度家暴母親。
控方表示,被告雖被診斷患有不同的精神疾病,但被告的精神報告顯示,他還是有自制能力,也清楚知道自己行為是錯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