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男子等不到車怒踢德士 母訓斥遭推倒受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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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6-08-14
Source: 獅城新聞

![男子等不到車怒踢德士 母訓斥遭推倒受傷 ](https://www.shicheng.news/images/image/1789/17899844.avif?0)





（新加坡訊）男子與母親等了一個小時還找不到私召車送他們回家，一氣之下將母親推倒，踢她臉部，導致她嘴唇割傷、3顆牙鬆動，還對一輛載有嬰兒的德士扔石頭，被判坐牢19周。

被告是一名27歲新加坡男子，被診斷患有多動症、自閉症、品行障礙及邊緣智商等。他面對5項包括惡作劇、蓄意傷人、魯莽行為危害他人生命安全等控狀。控方以其中3項提控，餘項待法官下判時一併考慮在內。

受害者是被告的65歲母親，她受到婦女憲章保護，媒體不得報道被告及其母親的名字。

案情顯示，被告的母親在2017年11月6日向法庭取得個人保護令，禁止被告對她家暴。

今年5月17日，傍晚5時30分，被告與母親離開北岸廣場後，花了一個小時還找不到私召車送他們回家。被告為此情緒激動，在榜鵝大道和榜鵝17道交界處踢了一輛德士的車身。

母親訓了被告一頓，被告不滿，將母親推倒在地。他隨後走到榜鵝大道分界堤，往一輛路過的德士丟石頭，導致德士車門和車把刮壞，蒙受776新元損失。

德士當時載著一名女乘客和她的嬰兒，司機將乘客送到目的地後回到事發現場，並向在場的警員投訴被告。

有一名路人上前給予被告母親援助，豈料被告對路人大喊，要對方離開，還踢了母親兩腳。

被告母親事後被送往盛港綜合醫院接受治療，她左下唇有兩公分割傷，上前排3顆牙鬆動。

被告也違反保護令，在鄰居門外跳動大力跺腳，他的母親在法庭上向女鄰居發飆，指被告是被冤枉的，母子倆才是受害者。

50歲女受害者是住在被告隔壁單位的鄰居。她今年3月2日以及30日，分別向法院申請到加速保護令和保護令，禁止被告對她及其家人做出任何具攻擊性的舉動。

被告在今年3月21日至4月29日間，4次違反庭令，在女鄰居住家外的走廊跳動和大力跺腳。

被告認罪當天，他的母親和鄰居也有出庭。母親在通譯員念案情給被告聽時情緒失控，稱被告是冤枉的，母子倆才是受害者。

女鄰居則在後方指所有的證據已經呈上法庭了。

法官開庭後指被告的母親沒有參與被告的認罪過程，與案件無關，因此不准許她在法庭上發言。

被告後來確認自己要認罪，求情時表示已知錯，承諾下次不會再犯，求法官輕判。

被告自2017年起多次違反庭令家暴母親，曾用腰帶鞭打母親等，去年剛被判坐牢6周。

控方透露，被告曾用腰帶鞭打母親、踢母親身體、捏母親手臂、敲打房門恐嚇要殺母親等，被判緩刑監視以及坐牢。被告去年7月因捏傷母親手臂違反了個人保護令，被判坐牢6周，如今再度家暴母親。

控方表示，被告雖被診斷患有不同的精神疾病，但被告的精神報告顯示，他還是有自制能力，也清楚知道自己行為是錯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