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國家文物局與新加坡土地管理局(SLA)今日(11月3日)聯合宣布,建國總理李光耀位於歐思禮路38號的故居所在地,將被列為國家古蹟予以保留。
政府法定機構在聯合聲明中指出,古蹟保存與文物諮詢委員會已完成對該地點的評估,認為其具有重大的歷史價值,值得加以保護。
在委員會完成評估並經國家文物局建議後,文化、社區及青年事務代理部長陳傑鳴表示,有意將該處正式列為國家古蹟。
陳傑鳴表示:「這片土地見證了塑造新加坡歷史進程的重要討論與關鍵決策,使其成為一個獨立國家。此次有意將其列為國家古蹟,正是為了肯定其深遠的歷史意義與國家價值,讓後代銘記我們走向獨立的重要歷程。」
政府同時宣布,若正式下達保留令,將有意收購該地塊,以確保其得以妥善保存,並與其歷史意義相稱。
若最終完成保留與收購,該地塊將被改造為公共空間,其中一種可能的規劃是建設一座文化遺產公園。聲明明確指出,該地將不再用於住宅、商業或其他私人用途。
不過,政府目前尚未決定地塊上建築物的最終命運。由於無法進入現場,相關部門尚無法評估房屋及其結構的現狀,但計劃在取得進入許可後展開詳細研究。
聲明指出:「政府將審慎考慮所有選項,包括2018年歐思禮路部長委員會所提出的部分或全面拆除建築物等方案。無論最終選擇何種方式,政府都將尊重李光耀先生的遺願,徹底清除建築物中屬於李光耀先生及其家人的私人生活痕跡。」
歐思禮路38號的未來多年來一直是公眾關注與討論的焦點。
2011年,李光耀先生在接受採訪時曾表示,希望在自己身後將房屋拆除,或僅作為家族與後代的封閉居所。同年,這位年邁的政治家曾與內閣會面,並明確表達了希望拆除房屋的意願。
李光耀先生逝世後,其遺囑於2015年4月宣讀,遺產由三位子女均分。歐思禮路的房產由其長子繼承,同時附帶條款,允許女兒李瑋玲長期居住。
圍繞遺囑的分歧,導致李光耀長子、時任總理李顯龍與弟弟李顯揚、妹妹李瑋玲之間關係緊張。這場家庭紛爭持續近十年,期間各方多次公開表達立場。
李顯龍已將房產出售予弟弟李顯揚,後者聲稱自己目前是該房屋唯一的合法業主。
據了解,38 Oxley Road Private Limited的現有股東為李顯揚及其次子李桓武。
2018年,政府設立的部長委員會在報告中指出,由於李光耀之女李瑋玲仍居住其中,無需立即做出決定。
2024年10月8日,李瑋玲逝世後,該議題重新浮出水面。李顯揚隨即宣布,將依照父親遺願,申請拆除房屋,並在其原址興建新的私人住宅。
10月21日,相關拆除申請已提交;但國家文物局於10月24日宣布,已根據《2009年古蹟保存法令》啟動正式評估程序,以決定該地點是否應予保留。
市區重建局(URA)亦已暫緩對拆除申請的審批,待文物評估完成後再作決定。
國家文物局已向歐思禮路38號的業主與住戶發出書面通知,告知陳傑鳴代理部長有意下達保留令。根據法律規定,業主與住戶可在合理期限內提出異議,部長將綜合考慮後作出最終決定。
若最終下達保留令,政府將推進地塊的收購與保存工作,并力求在本屆政府任期內,確定其長期用途。
截至發稿時,李顯揚尚未就政府的最新計劃作出回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