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府擬將歐思禮路38號列為國家古蹟加以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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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5-11-03
Source: 獅城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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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國家文物局與新加坡土地管理局（SLA）今日（11月3日）聯合宣布，建國總理李光耀位於歐思禮路38號的故居所在地，將被列為國家古蹟予以保留。

政府法定機構在聯合聲明中指出，古蹟保存與文物諮詢委員會已完成對該地點的評估，認為其具有重大的歷史價值，值得加以保護。

在委員會完成評估並經國家文物局建議後，文化、社區及青年事務代理部長陳傑鳴表示，有意將該處正式列為國家古蹟。

陳傑鳴表示：「這片土地見證了塑造新加坡歷史進程的重要討論與關鍵決策，使其成為一個獨立國家。此次有意將其列為國家古蹟，正是為了肯定其深遠的歷史意義與國家價值，讓後代銘記我們走向獨立的重要歷程。」

政府同時宣布，若正式下達保留令，將有意收購該地塊，以確保其得以妥善保存，並與其歷史意義相稱。

若最終完成保留與收購，該地塊將被改造為公共空間，其中一種可能的規劃是建設一座文化遺產公園。聲明明確指出，該地將不再用於住宅、商業或其他私人用途。

不過，政府目前尚未決定地塊上建築物的最終命運。由於無法進入現場，相關部門尚無法評估房屋及其結構的現狀，但計劃在取得進入許可後展開詳細研究。

聲明指出：「政府將審慎考慮所有選項，包括2018年歐思禮路部長委員會所提出的部分或全面拆除建築物等方案。無論最終選擇何種方式，政府都將尊重李光耀先生的遺願，徹底清除建築物中屬於李光耀先生及其家人的私人生活痕跡。」

歐思禮路38號的未來多年來一直是公眾關注與討論的焦點。

2011年，李光耀先生在接受採訪時曾表示，希望在自己身後將房屋拆除，或僅作為家族與後代的封閉居所。同年，這位年邁的政治家曾與內閣會面，並明確表達了希望拆除房屋的意願。

李光耀先生逝世後，其遺囑於2015年4月宣讀，遺產由三位子女均分。歐思禮路的房產由其長子繼承，同時附帶條款，允許女兒李瑋玲長期居住。

圍繞遺囑的分歧，導致李光耀長子、時任總理李顯龍與弟弟李顯揚、妹妹李瑋玲之間關係緊張。這場家庭紛爭持續近十年，期間各方多次公開表達立場。

李顯龍已將房產出售予弟弟李顯揚，後者聲稱自己目前是該房屋唯一的合法業主。

據了解，38 Oxley Road Private Limited的現有股東為李顯揚及其次子李桓武。

2018年，政府設立的部長委員會在報告中指出，由於李光耀之女李瑋玲仍居住其中，無需立即做出決定。

2024年10月8日，李瑋玲逝世後，該議題重新浮出水面。李顯揚隨即宣布，將依照父親遺願，申請拆除房屋，並在其原址興建新的私人住宅。

10月21日，相關拆除申請已提交；但國家文物局於10月24日宣布，已根據《2009年古蹟保存法令》啟動正式評估程序，以決定該地點是否應予保留。

市區重建局（URA）亦已暫緩對拆除申請的審批，待文物評估完成後再作決定。

國家文物局已向歐思禮路38號的業主與住戶發出書面通知，告知陳傑鳴代理部長有意下達保留令。根據法律規定，業主與住戶可在合理期限內提出異議，部長將綜合考慮後作出最終決定。

若最終下達保留令，政府將推進地塊的收購與保存工作，并力求在本屆政府任期內，確定其長期用途。

截至發稿時，李顯揚尚未就政府的最新計劃作出回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