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三人因涉嫌非法賭博活動將被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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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5-04-15
Source: 獅城新聞

![三人因涉嫌非法賭博活動將被起訴](https://www.shicheng.news/images/image/1780/17803003.avif?0)





警方將起訴三名年齡介於33至57歲之間的男子，涉嫌參與非法在線賭博活動，並在一處非法賭博場所內從事相關違法行為。

這三人將於2025年4月16日根據《2022年賭博管制法》被提起控訴：

一名57歲男子，涉嫌協助管理該非法賭博場所；

一名33歲男子，涉嫌為該場所的使用者，並允許該處被用作非法賭博場所；

一名41歲男子，涉嫌在該非法賭博場所內進行非法賭博活動。

**行動詳情**

在2024年8月21日至22日展開的聯合行動中，刑事調查局特別罪案組、宏茂橋警區及警察情報部門的人員，同步在實龍崗北道四巷附近及新加坡多個地點展開突擊搜查，共逮捕11名男子和5名女子。

在被逮捕的16人中，有5人涉嫌在非法賭博場所內賭博，其餘11人則涉嫌參與一個犯罪團伙，負責為這些提供在線賭博服務的非法場所提供資金、組織或運營協助。後續調查顯示，另有兩人也涉嫌協助組織這些非法賭博場所，使被調查的總人數增至18人。

此次行動中，警方共查獲超過4萬8000新元現金、多台電腦及其他與賭博相關的物品，作為案件證據。2024年8月23日，其中5名年齡介於30至63歲之間的人士因違反《賭博管制法》被提控。在這5人中，一名30歲男子已因協助組織非法賭博場所而被定罪，判處兩周監禁。另一名49歲男子則於2025年2月10日因涉嫌協助管理非法賭博場所被控。其餘5人的檢控程序仍在進行中。

在其餘9人中，7人已因違反《賭博管制法》被警方警告，另兩人的調查仍在持續進行。

任何人士若：

協助組織或管理非法賭博場所，即屬觸犯《2022年賭博管制法》第24(1)條。一經定罪，可被處以最高50萬元罰款，並可判處最高七年監禁；

允許場所或單位被用作非法賭博場所，即屬觸犯《2022年賭博管制法》第23(1)條。一經定罪，可被處以最高50萬元罰款，並可判處最高七年監禁；

與無牌賭博服務提供者賭博，或在非法賭博場所內賭博，即屬觸犯《2022年賭博管制法》第20(3)條。一經定罪，可被處以最高1萬元罰款，或最高六個月監禁，或兩者兼施。

警方對任何涉及非法賭博活動的行為均採取嚴厲立場，違法者將依法嚴懲。

 **公共事務處

新加坡警察部隊

2025年4月15日 上午11: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