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方破獲全島詐騙案，抓獲231名嫌犯及「資金騾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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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6-02-13
Source: 獅城新聞

![警方破獲全島詐騙案，抓獲231名嫌犯及「資金騾子」](https://www.shicheng.news/images/image/1780/17802554.avif?0)





新加坡警方商業事務局與七個陸路警區於2026年1月30日至2月12日展開為期兩周的打擊行動，共傳召66名女性與165名男性協助調查，年齡介於14至84歲，涉嫌擔任詐騙集團成員或「人頭水錢」（即「水軍」或「錢騾」）。初步調查顯示，他們可能涉及超過900宗詐騙案件，涉案金額逾635萬新元，案件類型主要包括網購詐騙、假冒親友詐騙、求職詐騙、假冒政府官員詐騙、投資詐騙及租房詐騙。

涉案人員正被調查是否涉嫌觸犯《刑法典》中的「欺詐罪」、《防止賄賂及嚴重犯罪（利益充公）法令》中的「洗黑錢罪」，或《2019年支付服務法令》第5條所規定的「無執照提供支付服務罪」。根據相關法律，觸犯欺詐罪最高可判處10年監禁，並處罰金；洗黑錢罪最高可判處10年監禁，或罰款50萬元，或兩者並罰；在新加坡無牌照經營任何類型的支付服務業務，最高可罰款12萬5000元，或判處3年以下監禁，或兩者並罰。

值得一提的是，新加坡國會已於2025年11月4日通過《刑事法（雜項修正）法案》。自2025年12月30日起，詐騙集團成員、招募者或骨幹分子一旦罪成，將面臨強制性鞭刑，至少6鞭，最高可達24鞭。而協助詐騙集團洗錢、提供SIM卡或冒用Singpass身份認證的「水騾」人員，則可能面臨最高12鞭的酌情性鞭刑。相關罪行涵蓋《防止賄賂及嚴重犯罪（利益充公）法令》中的洗錢罪、《電腦濫用法令》中的Singpass冒用罪，以及《雜項罪行（公眾秩序與滋擾）法令》中的SIM卡違法使用罪。

警方鄭重提醒公眾，任何被發現與詐騙活動有關聯者，均將依法究責。根據「設施限制框架」，凡涉及「水騾」相關罪行的人員——無論正處於調查階段並被評估為高風險，或曾收到警告信、繳納罰款、遭控上法庭，甚至已被定罪——均可能面臨銀行服務及手機線路訂閱的限制，以防止其繼續協助詐騙活動。

公眾如欲了解更多防騙資訊，可瀏覽www.scamshield.gov.sg，或致電防騙熱線1799。若掌握任何詐騙線索，歡迎撥打警方熱線1800-255-0000，或通過網上平台[www.police.gov.sg/i-witness](https://www.police.gov.sg/i-witness)提交情報，所有信息將嚴格保密。

 **公共事務處

新加坡警察部隊 

2026年2月13日 上午1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