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0億元洗錢案終章：最後被告領刑17個月，超9億巨額資產被充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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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4-06-12
Source: 獅城新聞

隨著最後一名被告蘇劍鋒在本周一被判處17個月監禁，這起涉及30億元資產和款項的新加坡歷史最大洗錢案終於畫上了句號。

據悉，新加坡警方將繼續追查已離開新加坡的另外17名涉案人員。蘇劍鋒是刑期最長的被告，警方在他和他妻子名下起獲的1億8700萬元資產中，約95%被充公。法官在判決時指出，蘇劍鋒的洗錢行為涉及1750萬元，他的偽造罪行持續了兩年半，顯示出他對法律的極度漠視。鑒於本案涉及跨國犯罪團伙，需要起到阻嚇作用，因此判處17個月監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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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警方自2021年起便開始在暗中進行調查，從逮捕到判決，僅用了約10個月時間，第一個認罪的被告蘇文強在4月2日認罪，最後一名被告蘇劍鋒在本周一被判刑，時間間隔僅兩個月。10名被告的刑期在13至17個月之間，其中五人因表現良好而獲得三分之一刑期的減免，已服刑完畢並被驅逐出境。

**超10億元資產被發出禁止處置令，調查仍在進行中** 

新加坡警察部隊在文告中指出，從10名被告起獲的資產和對他們發出禁止處置令的資產超過10億元，其中約9億4400萬元的資產被法院下令充公。警方將繼續扣押和對資產發出禁止處置令，直到法庭在結案時處理這些資產。

新加坡內政部長兼律政部長尚穆根上月透露，內政部將提呈法案，進一步加強執法機構打擊洗錢活動的能力，並讓監管者獲取可疑的交易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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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界人士認為，快速審理此案有助於當局將資源用於其他地方。贏必勝法律事務所的黃國彥律師指出，雖然涉案總金額與被告監刑時間可能引發討論，但量刑通常會考慮多個因素，如被告是否同意讓當局充公所有被起獲的資產。

由於被告們都同意讓當局充公大部分的被起獲資產，這成為對他們有利的一個重要減刑因素。此外，警方透露，被起獲的資產屬於27名男女，除了10名被告，還包括正在接受調查的17人。

**洗錢案中集中於瑞信與花旗的資產近1.6億元** 

根據法庭文件顯示，該洗錢團伙在瑞士信貸和花旗集團等金融機構中藏匿了高達1億5890萬元的資產。

據悉，這10名不法分子將資產分散至16家金融機構，其中在瑞士信貸和花旗集團的資產最多，分別為7960萬元和7930萬元。本地三家銀行也捲入其中，包括大華銀行、華僑銀行和星展集團，涉案資產分別為4160萬元、3860萬元和29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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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金融管理局已完成對涉案銀行的實地檢查，並將對那些與犯罪分子有最多交涉的銀行進行處罰。金管局發言人表示，正在對與案件有主要關聯的金融機構進行詳細的監管審查，並將評估它們是否採取了足夠的管制措施來防止洗黑錢和恐怖主義融資。

為了更有效地打擊洗錢活動，本地多家金融機構為員工提供了額外培訓，幫助他們識別洗錢的跡象。

花旗集團為其財富銀行員工提供了為期一個月的培訓，以提高對來自中國福建和廣東省、不會講英語、持有土耳其、聖克里斯多福及尼維斯或萬那杜等地區護照的客戶或潛在客戶的警惕性。

星展集團、華僑銀行和大華銀行等金融機構也採取了多項反洗錢措施，包括加強風險評估方法和財富來源審查程序，以及定期更新培訓計劃，確保員工能夠識別新出現的金融犯罪案類型。這些措施的實施，旨在提高金融機構對抗洗錢和恐怖主義融資的能力。

**律師：判處結果合理合法且公平** 

廖玲鈴律師事務所的廖玲鈴認為，參考過往同類案件，本案被告被判予的刑罰算公平，並且足以起阻遏作用。新加坡管理大學的陳慶文副教授也同意，10多個月的監刑或許看似不重，但考慮到案件控狀涉及的金額，法庭其實沒有對本案被告從輕發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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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慶文認為，除了看案件的判刑，本案的另一關鍵是涉及犯罪活動的新加坡資產已被當局起獲與充公，被告完成服刑後也被遣送離境，並且被禁止入境新加坡，這些都將對其他同類罪犯起阻遏作用。

至於節省監獄資源是否也是判刑考量因素之一，Eugene Thuraisingam LLP的黃舒旺律師解釋，法庭在判刑時一般上不會考慮這一點，但不排除控方在決定判刑立場時將此納入考量的可能性。

新加坡總檢察署首席檢察官陳傑平表示，這是新加坡提控案件中金額最大的洗錢案之一，迅速提控涉案人員向潛在罪犯傳達了強烈信息，表明新加坡不容忍任何違法行為。總檢察署將繼續與執法和監管機構合作，維護新加坡作為全球金融樞紐的聲譽和誠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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