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失信公司逾15萬新元 董事判監8個月2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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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4-05-09
Source: 獅城新聞

![失信公司逾15萬新元 董事判監8個月2周 ](https://www.shicheng.news/images/image/1744/17440594.avif?0)





海鮮供應商董事失信公司逾15萬新元，被判入獄。（新明日報檔案照） 

（新加坡訊）失信公司超過15萬元，部分用來支付父親的醫藥費，落網後被法庭判坐牢8個月2個星期。

《新明日報》報道，馬來西亞籍被告謝明坤（45歲，譯音）2021年7月加入海鮮供應商Deep Sea Gourmet私人有限公司當銷售經理，隔年成為公司董事。案發時他負責向公司客戶收錢。

2022年1月至12月，被告沒有把收到的6萬8190.02元存入公司帳戶，而是作為己用，包括拿來支付生病父親的醫藥費。

他於2023年1至12月又再拿了公司的8萬6948.15元作私用，支付父親醫藥費等。

公司知道此事後，2024年1月與被告私下協議，讓他於2027年12月之前以2萬元出售手中的股份，以及用薪水、報銷費用等抵債。被告至今償還了2萬8479元。

他最終於2024年3月25日被捕，並因失信罪名被控上法庭，昨日被判坐牢8個月2個星期。

求情稱用失信的錢 為父親支付醫藥費 

律師代表被告求情時指他用所失信的部分款項為父親支付醫藥費，案發時也正經歷離婚。

被告是獅城永久居民，律師指他在新加坡工作多年，此前並未犯法，對所為有悔意。

法官下判時提到，此類案件的判刑須起阻嚇作用，刑期也會與涉案金額掛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