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震驚！兩名馬來西亞男子在新加坡被捕，竟為騙徒運送8.6公斤黃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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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6-03-21
Source: 獅城新聞

![震驚！兩名馬來西亞男子在新加坡被捕，竟為騙徒運送8.6公斤黃金](https://www.shicheng.news/images/image/1782/17824856.avif?0)





兩名年齡分別為30歲和20歲的馬來西亞華裔男子，將於2026年3月22日和23日分別出庭受審，涉嫌參與一起**政府官員冒充詐騙案（GOIS）**。僅在2026年3月，新加坡警方已逮捕8名馬來西亞籍涉案人員。

3月20日，一名62歲女性受害者接到自稱來自M1與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AS）的電話，稱其有一筆350新元的逾期帳單未能從銀行扣款。隨後，對方通過WhatsApp進一步聲稱，她的帳戶被用於購買了iPhone 17 Pro Max、Apple Watch Ultra等高端設備，且已送至武吉巴督某地址。

當受害者質疑地址陌生並要求取消交易時，對方將她轉接至一位「MAS調查官」。該「調查官」謊稱她捲入洗錢案，要求她申報全部資產——包括**8.6公斤黃金**。隨後，她被指示將黃金裝入袋中，前往MAS大樓附近，由對方用暗語驗證身份。

抵達後，一名陌生男子靠近她的車輛，準確說出暗語，取走黃金後迅速離開。察覺異常的受害者下車向MAS保安核實，才發現此人根本不是MAS員工。驚覺受騙，她立即報警。

經新加坡警方行動指揮中心、中央與武吉知馬警區、反詐騙指揮部及移民與檢查局聯合調查，兩名嫌犯身份浮出水面：一名30歲男子在武吉巴督取走黃金，另一名20歲男子則在烏節路附近協助收貨。兩人於3月21日分別在新加坡被捕——30歲男子在離境時落網，20歲男子在武吉知馬通過追蹤鎖定。警方更從30歲嫌犯身上搜出偽造的官方通行證作為關鍵物證。

初步調查顯示，兩人受僱於一個跨國詐騙集團，負責從受害者手中收取現金、金條與珠寶，並轉交至幕後主使。他們將被控違反《1992年腐敗、毒品走私及其他嚴重犯罪（收益沒收）法案》第51條，罪名是「協助他人保留犯罪所得」，最高可判處**10年監禁、50萬新元罰款，或兩者並罰**。

警方指出，越來越多馬來西亞人赴新充當「詐騙馬仔」，協助洗錢與財物交接。自2025年12月30日起，詐騙主謀及團伙成員將面臨**強制鞭刑**——最少6鞭，最多24鞭；而協助洗錢的「馬仔」也將面臨最高12鞭的酌情鞭刑，涵蓋《腐敗法案》下的多項洗錢罪名。

此外，根據**設施限制框架**，凡涉及詐騙馬仔行為者——無論正在調查、被警告、罰款、起訴或定罪——都將面臨銀行服務與手機號碼的使用限制，以切斷其詐騙鏈條。

警方嚴正警告：**任何參與詐騙者，必將依法嚴懲！**

**公眾務必牢記：**

切勿將現金、珠寶等貴重物品交給身份未核實的陌生人；

切勿將財物留在某處等待他人上門收取；

切勿向陌生人共享螢幕或透露登錄憑證。

**新加坡政府官員絕不會：**

通過電話要求你轉帳；

索要你的銀行登錄帳號密碼；

指令你從非官方應用商店下載App；

將你直接轉接至警方。

如發現可疑詐騙行為，或對來電存疑，請立即撥打警方熱線 **1800-255-0000**，或登錄官網 www.police.gov.sg/i-witness 提交線索，所有信息嚴格保密。如需緊急援助，請直接撥打 **999**。更多防騙資訊，請訪問 www.scamshield.gov.sg 或撥打24小時防騙熱線 **1799**。

**公共事務部****新加坡警察部隊**2026年3月21日 晚8: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