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收賄助兩人避調查 獅城男警判監6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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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4-08-17
Source: 獅城新聞

![收賄助兩人避調查 獅城男警判監6年半 ](https://www.shicheng.news/images/image/1749/17495079.avif?0)





被告符志強經審訊後罪成。（早報網檔案照） 

（新加坡訊）新加坡一名男警員涉賄賂案，收下3萬2500元協助兩名男子避開當地警方調查和扣留，他今早被判監6年又6個月，也必須繳付罰金3萬2500元。

《聯合早報》報道，被告是47歲的符志強。

根據早前報道，被告案發時是新加坡刑事偵查局私會黨取締組的一名駐署警長。

被告原本面對3項妨礙司法公正，以及7項牴觸防止貪污法令的控狀，當中指他在2019年和2020年，收下3萬2500元賄賂，為兩名男子陳元光和王華特提供關於警方調查的信息，以及協助他們避開警方調查。

根據之前報道，行賄的陳元光和王華特是私會黨成員。

陳元光早前供證時說，他與王華特在2019年9月涉及一起夜店毆鬥事件，兩人為了避免惹上麻煩，通過朋友黃泉勝（53歲，KTV酒廊老闆），將2000元的紅包交給了被告。

王華特後來在2020年2月8日於新加坡兀蘭關卡被捕，王華特擔心會被拘留，保釋後找陳元光求救。

陳元光因此聯繫被告，問被告可否協助王華特脫困，被告這時回說需要20張「符」。

陳元光以為一張「符」要價1000元，因此在2020年2月22日晚上，與被告和王華特在HillV2購物中心停車場交易。王華特將裝有2萬元現金的袋子交給被告。

法官今年6月指控方成功證明立場，判被告罪名成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