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北斗母宮借款風波】法官裁定：是借不是捐　須歸還前主席逾百萬新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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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4-02-07
Source: 獅城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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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訊） 是貸款不是捐款！新加坡南北斗母宮前主席林瑞缽借給廟宇逾101萬新元，入稟法院起訴追討，廟宇反稱這是一筆捐款。法官近日裁定，廟宇曾留下紀錄，清楚顯示這是一筆借款，並下令廟宇還錢。 

這起訴訟案於去年5月開審，起訴人是南北斗母宮前主席林瑞鈺，第一答辯人是南北斗母宮，第二答辯人則是吳如興。 

起訴人林瑞缽在2016年透過朋友介紹認識吳如興。 

根據索賠狀，吳如興於同年4月至5月間，在新加坡宏茂橋一帶的咖啡店，向林瑞釔建議成立新廟宇，表示費用僅約10萬元，並指廟宇在籌辦活動時會賺很多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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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南北斗母宮前主席林瑞缽。 （檔案照）

林瑞缽稱，他在2016年至2018年間，多次借錢給南北斗母宮籌辦活動等，累計款項高達101萬1295新元。 

南北斗母宮反駁上述說法，稱巨款是林瑞缽捐給廟宇的錢。 

根據《新明日報》掌握的新加坡高庭判詞，審理上述案件的法官裁定，這筆錢是貸款，而非捐款。 

法官在判詞中解釋，根據南北斗母宮2018年的常年大會，廟宇理事所簽署的一份貸款聲明書，不僅承認廟宇向林瑞缽借錢，甚至也記錄下款項細節。 

聲明書上寫著：「欠林瑞缽的總數」、「林瑞釔所借出的錢」等字眼。另外，南北斗母宮於2021年呈交給新加坡國內稅務局的財務報表也註明向林瑞缽借貸的款項。 

法官認為，廟宇與林瑞缽都明白，這筆100多萬新元是林瑞釔所借出的錢，因此裁定廟宇得歸還這筆錢。

答辯人稱，訴方是為了安撫太太，才改口稱100多萬新元是藉給廟宇的，也有證人可以證明。不過，法官指證人口供前後不一，並不可靠。 

法官也指出，倘若起訴人的太太不滿這筆「捐款」，至少應該會向南北斗母宮提出異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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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南北斗母宮總策劃吳如興。 （檔案照）

不過，第二答辯人，即吳如興表示，起訴人的太太從來沒有到過南北斗母宮。 

根據早前報道，林瑞鈺稱與吳如興有口頭協議，南北上母宮主辦活動籌到善款後，會將錢歸還給他。

不過，在判詞中，法官指出，兩人洽談時，根本還沒有南北斗母宮，因此從法律角度來看，無法與訴方達成協議，因此訴方若僅憑口頭協議，恐怕是無法追回 這筆款項。

 

林瑞缽打贏官司後，不僅能追回101萬新元，法官也下令廟宇償還5.33%的利息，並從2023年4月19日開始計算。

對於贏下官司，林瑞鈺透過律師告訴《新明日報》，如果不是因為南北斗母宮拒絕歸還貸款，他也不會對廟宇採取法律行動。 

他坦言，官司對他的體力和精神都相當耗損，但最後還是為自己討回了公道。

南北斗母宮總策劃吳如興今早受訪時說，昨天接到律師通知，經過他們討論，接下來若是選擇上訴，需要再諮詢律師，也需要再準備一筆龐大資金；若不上訴，遵從庭令，需要歸還這筆錢，但要籌出這筆錢，對他們來說也相當吃力。 

「很大可能，廟宇的資產、神像會被拍賣。」 

他說，接下來會安排理事會開會，徵求眾人的意見，再做出決定。 

他指出，已經做了最壞打算的準備。

「當初，南北斗母宮成立也是前主席出的錢，成事也他，敗事也他。」 

他透露，來臨的農曆新年正月初一到十五，南北斗母宮會在新加坡芽籠19巷的會所舉辦慶祝新年的儀式，歡迎所有信眾前來。 

「這很有可能就是最後一次，是很捨不得，不過我們傳承九皇爺文化的心意不會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