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把小貨車變「油站」非法賣油 淡濱尼一人被捕面控判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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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5-10-05
Source: 獅城新聞

![把小貨車變「油站」非法賣油 淡濱尼一人被捕面控判罰款 ](https://www.shicheng.news/images/image/1771/17719637.avif?0)



（情景再現）小貨車改裝成「油站」，用車內的散裝容器給其他車輛非法添油。（圖：Facebook/新加坡民防部隊）

將小貨車改裝成「油站」，用車內的散裝容器給其他車輛非法添油，淡濱尼一名涉案者被逮捕，面控後被法庭判罰3000元。

新加坡民防部隊前天（3日）在社交媒體Facebook 發文表示，這名涉案者是在淡濱尼北第四通道（Tampines North Drive 4 ）和第五通道（Tampines North Drive 5）交界處被發現非法賣油。

「他被發現在小貨車裡載著中型的散裝容器，給其他人非法添油。」

民防部隊說，該名違規者於2025年8月被起訴，並被判處3,000新元的罰款。

當局也說，他們也在去年對三名在亞歷山大路、振美彎（Chin Bee Crescent）和友諾士7道停車場非法買賣柴油的人士採取執法行動。三人分別被罰款2800元至3100新元不等。

「SCDF對此類消防安全違法行為零容忍，並將毫不猶豫地對違規者採取行動。」根據《消防安全法》，未經持有有效的石油及易燃物料（P&amp;FM）儲存許可證，不得在任何場所進行添油活動，違反者最高可被罰款1萬新元或判處六個月監禁。

民防部隊說，若發現任何非法買賣柴油的活動，民眾可通過民防部隊熱線1800-280-0000、官方網站www.scdf.gov.sg的反饋表格或myResponder手機應用程式進行舉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