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印尼男遭獅城驅逐出境禁止進入　靠一個垃圾袋從新山游入獅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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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3-11-04
Source: 獅城新聞

![印尼男遭獅城驅逐出境禁止進入　靠一個垃圾袋從新山游入獅城](https://www.shicheng.news/images/image/1732/17327148.avif?0)





早前已有4次非法入境前科的被告莫哈末依扎爾，因再度非法入境及逗留，被判15個月監禁及鞭打7下。 

（新加坡訊）為到新加坡找工作，印尼籍男子從峇淡島乘船到新山海邊後，再從新山游泳到烏敏島，再輾轉游上新加坡。

男子在新加坡非法逗留約10個月後被捕，因非法入境及逗留，前日在新加坡國家法院認罪，被判監禁15個月及鞭打7下。

《聯合早報》報導，34歲被告莫哈末依扎爾已有4次非法入境前科，而此次面對兩項牴觸移民法令的控狀。

根據案情，今年10月23日，被告因無法證明自己在新加坡合法逗留，而在靠近新加坡惹蘭萬邦的兀蘭路，遭移民與關卡局人員逮捕。

當局在提取被告指紋後展開調查，發現被告早前曾4次非法入境，最近一次是在前年9月24日，因未持合法證件入境新加坡而被判坐牢一年，以及鞭打6下。

被告在去年4月28日出獄後，被移民局遣送回國，當局也以書面通知被告，他已被禁止入境新加坡。

可是在去年12月底，被告再次鋌而走險，決定非法入境新加坡找工作，於是從峇淡島乘船到新山士都蘭海邊。

在士都蘭海邊待了兩晚後，被告來到一個不知名的沙灘，用充氣的黑色垃圾袋當「浮板」，先游上了烏敏島，在休息半小時後，繼續游到樟宜海灘，順利非法入境新加坡。

控方指出，這是被告第5次違法入境新加坡，也是第4次在被禁進入新加坡的情況下再度違法入境。

被告從2017年起就4次觸法，即使多次被判坐牢以及鞭刑，仍一犯再犯，因此請求法官判他坐牢14至16個月，以及鞭打7下。

被告求情時稱，他的父母生病，也須要養育孩子，他願意接受鞭刑，但希望刑期可以短一些，懇求法官輕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