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小費不應既定加入帳單 無法扣除構成不公平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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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6-01-25
Source: 獅城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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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費有助於提高服務質量和員工士氣，從而讓僱主留住雇員，但小費的收取應保持透明度。近期有餐飲業者在顧客線上結帳時，自動將小費加入帳單總額。

消費者協會指出，小費不應採用選擇退出的方式收取。競爭與消費者委員會表示，如果消費者無法從帳單中扣除小費，將構成不公平交易行為。

記者在這家位於緯壹科技城的肉骨茶店掃碼點餐後發現，包括服務費在內總金額14.85元，但在確定付款時，頁面上另外顯示0.45元的小費金額以及三個小費選項。3%小費的選項是既定的，帳單總額自動變成15.30元。

順發（新山）肉骨茶負責人李曜伍說：「這個自動加入（小費）的東西就是如果當你設置零的時候，你乾脆你就是說直接不要有那個選項，小費的選項。第一次你按了過後，然後你的第二次的那個付款頁面，它就不會顯示說再提醒你要給這個小費，也就是說不會強制顧客說要強制給這個東西。」

業者表示，100個交易中只有一、兩個顧客會付小費，多數選擇給3%的小費。這個月至今只收到40多元。

一名顧客說：「可以的話就是我們可以自己選，而不是通過既定選的一個。雖然不是很多錢，但是我們不知道的情況下付了這個小費。就是說選擇權應該在消費者手上。」

另一名顧客說：「就讓我們有一種它是比較光明正大地收，然後我們有那個選擇。你頂多會上一次當，然後後面你基本上可能別家你可能也會選擇不給。」

也有顧客說：「我不認為這具有誤導性。因為他有給你選項。這不是強制你付小費，例如西方一些地方。」

新加坡競爭與消費者委員會受詢時指出，委員會一般不會監管商家如何為商品和服務定價，包括是否包含服務費或小費。不過，在消費者公平交易法令下，如果商家在商品或服務價格方面誤導消費者，將構成不公平交易行為。例如當商家聲稱小費是自願的，但卻強制性收取，如消費者無法從帳單扣除小費。

委員會也指出，如果小費是強制性的，商家應清楚且事先向消費者說明，好讓他們可考慮是否繼續交易。對任何收費項目，包括小費，存有疑問的消費者應在付費前直接向商家確認。如果認為自己遇到不公平交易行為，消費者可向消費者協會求助。

消費者協會告訴本台，去年至今沒有收到任何同小費相關的投訴。消協認為，任何額外收取的費用都應該是透明，並且在消費者交易之前清楚註明。

消協觀察到，一些餐飲業者已不再收取業界一貫徵收的10%服務費，而是提供消費者給予服務員小費的選項。消協指出，小費不應該是以既定加入、需選擇退出的方式收取。

消協建議消費者在付款前仔細檢查帳單，並就任何不明收費向商家確認。如果帳單上出現消費者沒有要求的可選項目費用，他們應提出異議。遇到糾紛的消費者可向消協求助。

新加坡國立大學商學院市場營銷系的李秀平副教授說：「那種其實會誘導或者說誤導消費者，商家就利用消費者我們說的無知或者說沒有去察覺的這種可能性，讓他們付更多的錢。給小費的這種行為必須是自願的一種方法，而不是覺得是被強迫或者被欺瞞的情況下去做的。」

李副教授認為，小費是對服務好的員工的一種感謝，也能更好地幫助僱主留住員工。「因為現在確實就是他們的這種人力成本比較高，他自己的員工其實也有這種增加收入的要求。如果只是最基本的工資，那他服務態度可能也很難真正地去提高。我覺得即使你是不收服務費，那是你自己商店的一個就是說你自己本身的一個決定。但是如果給這些服務的人員收小費的機會，可能能幫助他們更好地提升自己員工的士氣，就是他這個服務態度，然後提高他們的保留率，能夠更好地保留這些員工。」

從消費者的角度來看，李副教授指出，透明度最重要。「這是心甘情願的，不是你逼著我去給的，就不像繳稅一樣，就是消費稅，對吧？這是我自願、自發的一個行為。我覺得為何不，對吧？」

在消費者公平交易法令下，競消委可申請庭令禁止商家進行不公平交易。沒有遵守庭令者可被判藐視法庭，他們可面對罰款或監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