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男子為朋友出氣 打人後「扔」進垃圾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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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0-02-22
Source: 獅城新聞

（新加坡22日訊）男子為朋友出氣，對人拳打腳踢，導致對方頭傷與骨折，之後還把人「扔」進垃圾桶。

被告吉納斯瓦冉（28歲），案發時無業，面對嚴重蓄意傷人、蓄意傷人、隱藏賊贓、刑事恐嚇、牴觸雜項（公共秩序與滋擾）法令與偷竊九項罪名。他的同謀是24歲的哈拉維，案件將另外處理。

根據法庭資料，哈拉維的案件原本在本月3日過堂，但由於他在去年6月29日發生意外，蒙受嚴重頭部傷勢，有內出血與骨折，因此需要進一步確認他是否能出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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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與同謀暴打受害人後把他「扔」入垃圾桶內。（示意圖）

案情顯示，受害人是22歲的男子菲利。去年6月10日傍晚5時30分左右，哈拉維與受害人及幾名朋友在宏茂橋10道第469座組屋樓下飲酒，哈拉維不滿受害人說話囂張，致電被告下來幫忙。

被告抵達後，哈拉維說他和受害人間有摩擦，想揍對方，並開始挑釁對方，之後與被告一起對他拳打腳踢。哈拉維捉住受害人臉部朝桌上摔，受害人慾逃跑時，被告還硬抓著他的脖子，強行要他坐下。當受害人嘗試起身，被告朝他胸膛勐踢，導致他跌在地上。

被告與哈拉維之後把受害人扔進附近的垃圾桶後逃走。受害人隨後送院，根據醫療報告，他蒙受輕微頭部傷勢與鼻樑骨折，住院3天。

除此之外，被告也涉及其他罪行。控方表示，被告有幾個偷竊與一個破門行竊的案底，在攻擊菲利的手法殘暴，事後還逃走。

法官馬文德說，被告將受害人扔入垃圾桶，顯現對他的不屑，還在公共場所出手兇殘，判他入獄12個月又1周。

**通過視像系統求情 受朋友慫恿犯罪**

被告通過視像系統求情說，他受朋友慫恿犯罪，思想不端正，也不負責任，但現在已知錯，並想改過自新。

另外，被告未婚妻目前懷孕，也將在6月產子，他希望陪伴在妻子身邊和她待產，懇請法官給予最低的刑罰。

他在還押的3個月中也學到了教訓，誓言不會再犯錯，對於之前所犯的罪也非常抱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