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被指犯罪的獅城女傭逾八成最終沒被控　但即使無罪也必須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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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3-08-20
Source: 獅城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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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籍女傭在本地家庭扮演重要角色，許多新加坡人把難以應付的照護和家務交給她們。（海峽時報） 

**作者 侯佩瑜**

**在**這個月初的國會辯論里，李顯龍總理在發表關於交通部長易華仁被貪污調查局調查的聲明時，提到易華仁在暫停職務期間仍領取[8500元的月薪](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g3MDIwOTEwNw==&mid=2247597302&idx=1&sn=a98c121ddb35a6650ee4eda4612ec9b1&chksm=ce927fcaf9e5f6dc029ed682d751ee6ad7abe761e5e2036f584d43afac43d44e34199f24637a&scene=21#wechat_redirect)，引起不小的關注。

李顯龍總理給出的理由是： ***「他還沒有被定罪，甚至還未被控。如果我說：『你不能領任何薪水』，這公平嗎？我想是不公平的。」***

公平雖然是一種普世原則，但在新加坡，受到僱主指控的女傭，卻不一定得到公平對待。

女傭被懷疑涉及罪案，僱主一般報警後，會馬上解僱幫傭並取消她的工作準證。調查期間，女傭會持著特別准證，住在收容所或中介，繼續留在新加坡協助調查。

然而，持特別准證的女傭除非獲得當局批准，不能在本地工作。

客工援助組織「情義之家」（Humanitarian Organisation For Migration Economics，簡稱HOME）早前訪問了100名寄宿在旗下收容所的女傭，她們都是被懷疑涉及罪案的，其中76%被指偷竊，但最終只有不到兩成被控上法庭。

不過，她們在調查期間，平均寄宿在收容所約四個月，有數名女傭甚至住超過一年，這段時間完全沒有任何收入，無法養家，可能還遭受親朋戚友的責怪和謾罵等精神壓力，可說未定罪就先受罪。

如果司法制度秉持著無罪推定的原則，也就是任何人在被證明有罪之前，都還是無罪，那麼涉及輕微罪行的女傭在調查期間，是否不該直接被炒魷魚，或即使被辭退後，仍應獲得尋找新工作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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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於城市購物中心的情義之家求助櫃檯，為遇上問題的家政工人提供輔導。（聯合早報）

曾是樟宜機場集團前主席廖文良女傭的印度尼西亞人莉雅妮（Parti Liyani，48歲），當初被指控偷竊廖家總值3萬4600元財物，她原本被判罪成和坐牢26個月，但她在2020年9月向高庭上訴得直，洗脫偷竊罪名。

不過，莉雅妮在案件審理期間四年沒法工作。

這起案件引起「情義之家」關注女傭涉案後生計、生活和精神方面面對的困擾，於是整理了2019年1月到去年6月之間，因面對刑事指控而到組織尋求庇護的100名外籍女傭的個案，並在本周稍早前公布調查結果。 調查顯示： 

*偷竊是女傭最常面對的指控，占76％* 

*其次是虐待僱主家人（13%）* 

*其餘11%則是借貸、洗黑錢、持非法護照、疏忽引發火災、隱瞞實際年齡等。* 

**所謂失竊的物品，包括衣服、包包或小筆現金。在其中一起案子中，涉及的金額甚至是僅僅10元。**

在所有指控中： 

*36%因被誣賴或證據不足，當局沒採取進一步行動* 

*43%被嚴厲警告* 

*3%銷案* 

*最終被提控上庭的女傭只占了18％* 

**以偷竊為例，76人被指犯罪，只有14人被控上庭。**

情義之家指出，僱主很容易就能對女傭提出偷竊指控，幾乎不需要證據支持。而且，無論調查結果如何，都不會對僱主產生任何負面影響。

但對女傭來說，這樣的指控會造成不成比例以及潛在的災難性後果。

在情義之家寄宿的100名面對刑事指控的女傭，平均得寄住約四個月，14人住上了8到9個月，三人更住超過一年。

這段時間她們都無業，生計大受影響，可能會遭人指指點點，所遭到的精神創傷與壓力可想而知。 然而，當她們洗脫嫌疑後，也不會得到任何賠償。

情義之家還指出，儘管法庭已經明確表示，嚴厲警告並不等於定罪或有罪，但接到嚴厲警告的女傭通常會被禁止在新加坡工作。

令人感到安慰的是，自去年第二季以來，在接受調查期間獲當局批准繼續工作的女傭有所增加，兩名受到嚴厲警告的女傭也獲准繼續工作。但當局在決定是否允許涉案女傭工作時，卻沒有明確的標準。

**一些僱主被指做出報復性指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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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傭陪老僱主採購家庭用品。（海峽時報）

情義之家提到一起案例，女傭打算舉報遭僱主不當對待，僱主得知後不僅摔壞她的手機，還逼女傭支付4000元的「回國費用」，並在女傭逃離住家後，報警指控她虐待僱主的智障兄弟。

女傭後來等了10個月，當局最終決定不採取進一步行動。

情義之家指出，每5名尋求庇護的女傭中，就有一人是在入住收容所之後，才被僱主指控罪名。

當中，一些女傭更是沒法忍受工作待遇逃離僱主家。

這20起案中，最終只有3人被控，5人則是作為涉及犯罪僱主的受害者協助調查。

以這些女傭被指控的時機和結果來推斷，情義之家認為當中可能存在「報復性指控」的趨勢。

在上述提到的莉雅妮的案件中，高庭法官推翻了對她的定罪，認為她的僱主是為了阻止莉雅妮到人力部投訴廖家非法調派她的行為，而指她偷竊。

此外，「情義之家」去年發表有關本地女傭受僱主情緒虐待的調查報告，也指出一些僱主會以報警，並將她們列入人力部的黑名單，讓她們無法在本地找到工作，來威脅女傭作為報復。

情義之家認為，僱主對女傭的工作、收入、居住地和一般社會地位有相當大的掌控和影響，僱主也意識到當前制度不利於女傭，女傭和僱主有著嚴重的權力失衡問題。

另外，與本地人相比，女傭所持的工作準證具有「獨特的不穩定性」，導致她們在刑事司法系統中受到不同規範的約束。

情義之家說： *「對一般人來說，刑事指控很可能會給他們帶來壓力、傷害，甚至是創傷。」*

 *「對於移民女傭來說，她們在新加坡的法律、經濟和社會地位本來就既脆弱且不穩定，再加上失去了生計、收入、住房以及目前和未來的工作崗位，她們遭受的傷害要大得多。」*

 為此，情義之家提出幾項建議： 

當局能允許協助調查和結案後接到嚴厲警告的女傭繼續在本地工作 

女傭應有外出居住的選擇以減少與僱主的摩擦 

女傭更換僱主的權利應享有更多決定權，如合約屆滿時，無需得到僱主的同意就能更換僱主，和明文規定離職的通知期，可以避免女傭通過逃跑來終止合約，引發僱主出於報復而對其家庭傭工提出指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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