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受傷獲33萬元賠償 法官指女乘客誇大傷勢

國家法院。 (圖:CNA/Calvin Oh)
搭德士遇車禍受傷,女乘客向司機提告索賠。不過,法庭認為女乘客極度誇大自己的傷勢,僅批准部分賠償。
法庭前天(27日)下令司機賠償女乘客9萬9200元的一般損害賠償,和23萬1272.45元的特別賠償;賠償總額約計33萬零500元。
新傳媒英文新聞網CNA報道,這名女乘客Ng Xin Ni在2011年12月24日搭乘司機Seah Meow Meng的德士時發生車禍。女子當時坐在后座,沒有繫上安全帶,身體被拋向前,導致臀部、手腕、腳踝和腳等多處受傷。
出院後仍感到身體多處不適
她在醫院接受治療,在感覺下背部疼痛舒緩後出院。不過幾個星期後,女子稱因車禍,背部一直感到疼痛。
2012年2月,女子再去看診,除表示背部持續疼痛,還說偶爾會感到頸部疼痛和雙手麻痹,但X光檢查並沒有顯示任何骨折,或四肢失去知覺的情況。
醫生髮現女子頸部扭傷和椎間盤突出,因此為她治療,同時建議她接受物理治療。
女子進行物理治療後身體情況沒有好轉,因此繼續找其他醫生看診,也接受了針灸,但背部疼痛的情況仍未改善。
她稱,身體情況越來越嚴重,於是在2019年動手術治療脊椎問題。
女子說,車禍讓她的身體感到巨大的疼痛,不止影響工作,也限制了她的工作機會。
法官認為,女子「極度誇大」傷勢,而且傷勢跟車禍並沒有很大的關聯。
法官因此拒絕了女子對手腕、腳踝和腳傷相關的索賠,指這些都不是因為車禍而造成的。
私人偵探提供的畫面顯示,女子在2021年11月遛狗時可以正常行走,還可以蹲下撿起狗糞。
要求賠償收入損失
另外,女子還稱自己做車禍後就無法工作,但法庭文件顯示,她在2012年到2017年期間曾在不同公司工作,還修讀文憑課程。
她稱因車禍損失了24萬2750元的收入,如果沒有遇到車禍,每個月可賺取2500元到3000元的薪金。
法官表示,女子的傷勢沒有嚴重到無法工作的程度,因此只批准了1萬5600元賠償收入損失。
女子還就未來收入的損失,要求24萬8724元的賠償,但被法官拒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