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離婚後結婚禮金如何處置？新國法庭：列為財產 兩人平分 

URL: https://www.shicheng.news/zh-hant/v/NMVg7
Published: 2022-06-08
Source: 獅城新聞

夫婦離婚後平分財產實屬常事，但結婚期間收到的禮金又如何處置呢？新加坡上訴庭於2月18日就裁決，該國一對離婚夫婦收到的100萬新元（約319萬令吉）禮金，將被列為財產之一讓兩人平分！

時政網站「慈母艦」引述該案件書面判詞時指出，事主H先生和W女士在2019年1月28日離婚後，雙方針對

禮金和其他財產分配一事在高庭打官司，後來案件被帶往上訴庭審理。

報導指出，H先生的父親在上訴庭供證時，稱他在敬茶儀式給兒子的100萬新元支票是H先生的禮金，而W女士則獲得總額2萬新元（約6萬3973令吉）的珠寶和一輛寶馬轎車作為訂婚禮物，後來該支票也是匯入H先生的銀行戶頭。

不過，上訴庭3司認為敬茶儀式是結婚期間當重要的活動，雖然禮金名義上是給H先生，但他是在雙方見證下給兒子的，因為需被視為是給新人的禮金。

此外，3司也指出，W女士多次表明禮金並不屬於H先生1人而已，兩人原定要將禮金匯入他們開的銀行戶頭中，不過H先生沒這麼做，且H先生也沒表明禮金屬於他一人而已。

後來，上訴庭在將禮金納入需平分財產後，總額卻從541萬6252新元（約1731萬令吉）下降至244萬3942新元（約781萬1099令吉），這是因為該庭沒將H先生購買的武吉知馬的174萬4000新元（約557萬令吉）房屋及總額200萬新元（639萬令吉）的股息納入其中，而雙方必須以66.5 對33.5 的比例平分這些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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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檔案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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