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要14歲女生當女友並發生關係 男教師被判監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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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2-09-06
Source: 獅城新聞

## 要14歲女生當女友並發生關係 男教師被判監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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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法院。 （圖：CNA/Calvin Oh）

一名男教師要求14歲女學生當他的女朋友；兩人發生性行為後，男教師告訴女生這是一件「自然的事」，還給她避孕藥以免對方懷孕。

據新傳媒英文新聞網CNA報道，現年29歲男被告昨天（5日）承認三項性侵未成年人罪行，被判坐牢五年；判決同時將另兩項罪行考慮在內。

案情顯示，被告是一名新加坡永久居民，在2019年1月至6月期間於本地一所國際學校教書。同年2月，14歲的受害者從國外抵新，一個月後到被告任職的學校上學。

當時，被告是受害者的數學老師，兩人之後交換了聯繫方式，並開始在社交通訊軟體上聊天，而受害者也會同被告傾訴。

2019年4月初時，受害者與她20歲男性朋友受邀前往被告住家。被告當時趁受害者朋友還未到時，在客廳擁抱受害者並親吻對方臉頰。

受害者朋友抵達後，三人一同吃午飯和看電影，最後受害者朋友先行離開，被告便提議要受害者當他的女朋友，而受害者欣然答應。

在學校會親吻女生 

兩人確認關係後，被告在學校會趁沒有人注意時親吻受害者。庭上揭露，被告清楚知道受害者年僅14歲，並且會要求她不要將兩人關係說出去，因為「這會損壞她的名譽」。

交往期間，被告也會告知受害者情侶之間發生關係「很自然」，因此兩人時常前往被告住家發生性行為。

2019年4月某一天，兩人在被告房間看電影時發生了性行為，當時受害者有些「緊張」且「吃驚」，並且她在過程中感到疼痛。被告事後因擔心受害者意外懷孕，於是買了避孕藥要受害者照他的指示服用。

不久後，受害者告知被告她計劃轉學，兩人最後於2019年6月14日正式分手。

同年7月，受害者回家與家人慶祝15歲生日時，向母親坦白一切，並在回國後同本地的監護人一起報警，舉報被告。

受害者對事件感到難過和畏懼 

由於受害者報案時被告已回國，他最終只在2019年9月抵境時，在樟宜機場被逮捕。

控方律師在庭上引述心理衛生學院的報告表示，受害者同被告開始發生性行為後，她感到「難過、生氣和畏懼」，還因此「害怕男性，難以信任他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