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自製炸藥被控 青年上訴改判緩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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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19-05-11
Source: 獅城新聞

（新加坡10日訊）23歲青年在住家廚房做實驗，用防腐劑和糖自製炸藥和火箭，被判坐牢罰款後針對刑罰提出上訴。高庭法官參考了緩刑監視報告，認為被告重犯的風險低，判他上訴得直，改為緩刑監視18個月。

現年23歲的被告江俊豪（譯音）在2015年9月16日下午3點35分，被肅毒局人員突擊搜查他位於義順11道的住家，不僅搜出大麻混合物（cannabismixture），還發現軟氣槍、塑膠丸彈（pellet）、子彈殼及一些經化驗證實是炸藥成分的藥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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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江俊豪。 （檔案照）

他今年1月認下軍火與爆炸物法令（Arms and Explosives Act）及濫用毒品法令下的罪名，判監11個月，罰款9000元( 約2萬7000令吉）。

被告不滿刑罰上訴，案件昨午在高庭審理。

被告的代表律師指出，被告落網時差7個月就滿21歲，如果在21歲前被控，法庭還能把他當成年輕罪犯處理，但他仍然年紀小，還有改造的機會，而且被告的緩刑監視報告顯示，被告重犯的風險低，希望法官判他緩刑監視。

法官下判時指稱，被告犯下的是嚴重罪行，但考慮到他重犯的風險低，決定給他改造機會，並囑咐被告的父母要監督兒子保持良好的行為，最後判他緩刑監視18個月，期間需佩戴電子追蹤器，每晚11時至隔天早上6時不得出門。

被告也必須完成200小時的社區服務並接受驗尿，父母也需簽保5000元（約1萬5000令吉），確保少年行為良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