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起訴醫院索賠2千萬 末期肺癌女病人上訴得直 

URL: https://www.shicheng.news/zh-hant/v/Nkowe
Published: 2019-02-27
Source: 獅城新聞

（新加坡27日訊）末期肺癌女病人打醫療疏忽官司，要向樟宜綜合醫院和3名醫生索賠約670萬元（約2010萬令吉）。

高庭法官判她敗訴後，她一路上訴到終審法院，三司法官昨天判她上訴得直，裁定醫院在管理和照料病人方面出現疏漏，裁定院方需賠償病人，金額待定。

女病人諾爾雅茲琳（39歲，秘書）聞判後高興落淚，她目前仍在抗癌。

她接受《海峽時報》訪問時說：「雖然金額未定，但終於鬆了一口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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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透露，抗癌藥物昂貴但她不會放棄，目前她在一家公司當兼職秘書。

她說：「我熱愛生活，關愛身邊的人，不要媽媽為我擔心。」

諾爾雅茲琳目前和父母同住，父親已81歲，母親則已73歲。

諾爾雅茲琳在2007年10月尾，因胸腔疼痛和呼吸困難，到樟宜綜合醫院的急診部求醫。

醫生在她的肺部發現黑影，一個月後，她轉看呼吸內科專科醫生英南，後者認為她的情況應是發炎或感染所引起，給了她複診的日期，法官認為他不該如此掉以輕心，因此指他失責。

她之後在2010年4月和2011年7月，兩次到樟宜綜合醫院急診部求醫，值班的普通科醫生葉祥和蘇偉文都安排她照X光，放射科醫生兩次都因發現肺部有黑影而建議跟進，但院方都沒有安排她複診，也沒通知女病人檢查結果。

案情顯示。2011年11月，女病人因咳嗽、呼吸困難和痰有血到一家診所求醫，醫生安排她到醫院做詳細檢查。

隔年2月，經活體組織切片檢查，發現她肺部里的黑影是惡性小肉結，證實她患有第二期肺癌。

審訊期間揭露，她的小肉結最初應是良性，但推斷約在2011年7月惡化為惡性腫瘤，以致在2012年2月證實時，已從初期惡化到第二期。

諾爾雅茲琳接受了治療，但癌症在2014年8月復發並惡化到第四期，到了2016年10月，癌細胞還擴散到腦部。

她的索賠書沒透露要索賠多少，但高庭早前的判詞揭露，她的索賠金額約670萬元。

醫院和醫生原本願以30萬元（約90萬令吉）同女病人和解，但她只願接受130萬元（約390萬令吉）的和解費，和解拉倒後，她差點需支付百萬新元訴訟費和律師費。

根據早前報道，諾爾雅茲琳和醫院以及醫生打官司，索賠約670萬元。院方和醫生在案件開審7天前，表示願意以30萬元同她和解，但她拒絕，願接受130萬元的和解費，和解最終拉倒。

訴辯前年1月一連打了28天官司，高庭法官最後認為她缺乏確切醫療證據，說明她在醫院求醫期間已患癌，判她敗訴。

Post in:中國報 Johor China Pres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