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兒童院與未成年少年發生性行為 17歲少年認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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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18-08-16
Source: 獅城新聞

![兒童院與未成年少年發生性行為 17歲少年認罪](https://www.shicheng.news/images/image/1219/12195916.avif?1589871522)





一名17歲少年涉嫌和居住在同一家兒童院的未成年少年發生性行為，他承認控罪。

《亞洲新聞台》報道，該家兒童院社工部主任在2016年10月10日，發現兩名少年發生性行為後報警。

法庭文件披露，兩名少年在前年10月9日，在兒童院的客廳，討論他們以前和其他男性朋友的感情問題。

當年被告16歲，他過後非禮並性侵當時14歲的受害者。受害者翌日早上在被告的陪同下上學。兩人之後搭巴士到位於NEX購物中心的實龍崗巴士轉換站。

被告將受害人帶進商場裡的一間廁所，並進入同一個隔間。被告沒有獲得受害者的允許下，性侵受害人。

法庭下封口令，不准公布涉案兩名少年的名字。法庭文件中也刪除了兒童院的名字。

被告昨天（15日）承認兩項性侵未成年孩童的罪狀。另一項罪狀由法官在下判時一併考慮在內。

副檢察官Asoka Markandu要求判處被告提供改造訓練報告（Reformative Training Report）。

被告的辯護律師則表示，被告自事件發生以來，一直接受一名社工的觀察，並且沒有再犯。他要求法官考慮判處緩刑，以幫助被告改造和恢復。他也補充說，被告目前也在接受心理醫生的輔導。

法官Eddy Tham表示，將延期到下個星期宣判。被告目前被還押。

性侵16歲以下人士的罪名，被告可以被監禁最長10年，被判罰款，或兩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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