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訊)娛樂公司老闆租下會館場地經營卡拉OK生意,卻無照讓人打麻將賭博,昨早被判坐牢10天,罰款6000元。
67歲的被告孔耀安(譯音)共面對兩項牴觸公共娛樂法令及一項牴觸賭博管制法令的控狀。他早前承認其中兩項,另一項則暫時擱下。
他昨早在國家法院被判坐牢10天,罰款6000元,罰金撥入政府綜合基金。但由於被告無力償還罰款,得以8日監禁代替。
根據案情,被告是一間娛樂製作公司的老闆,2022年11月起租下位於沈氏道的新加坡廣西暨高州會館三樓一個單位,經營卡拉OK生意。
警方於2024年9月10日下午2時15分展開突擊行動,發現店內有顧客唱歌,另有4名年長婦女正在打麻將。警方當場向4人發出警告,提醒她們若要在會館內進行麻將活動,必須事先向賭博管制局申請相關執照,不可非法賭博。
調查也揭,該卡拉OK當時並未持有有效的公共娛樂執照。被告接受調查時辯稱,自己已提交執照申請,但不確定申請是否獲批。

被告孔耀安。(檔案照)

新加坡廣西暨高州會館。(檔案照)
相隔約5個月後,警方於2025年2月12日下午2時15分再次突擊該店,又發現4名顧客正在打麻將,桌上擺放著面值1至100元不等的籌碼。
案情指出,顧客每打一圈麻將,都會各自支付3元「茶水費」給卡拉OK員工,費用用於購買茶水、食物及廁紙等用品。
由於涉案卡拉OK沒有取得賭博活動相關執照,被告在明知顧客於店內打麻將的情況下仍容許有關活動進行,因此觸法。
調查也揭露,會館曾明確告知被告,非會員不得使用會館設施,包括卡拉OK,但被告為了增加收入,仍允許非會員進入消費。
被告改變立場 決定認罪
被告求情時稱現在當推拿師,不知警方突擊當天有老人家在玩麻將。案件審訊期間,控方共傳召7名證人。法官在控方完成舉證後,裁定被告表面罪名成立。
原本堅稱無罪並選擇保持緘默的被告,隨後改變立場,決定認罪。
他早前提及妻子中風,需要人照顧 ,希望法官從輕發落,並申請展期下判,以便他安排照顧妻子的人手。
被告求情時,再次表示希望法官輕判,並稱案發當天不知道幾名年長顧客在打麻將。
法官詢問被告個人情況時,他透露自己目前從事推拿工作,需照顧妻子,他說自己育有3名孩子,年齡介於34至38歲,但無人伴他出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