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訊)女子因組屋亂刀砍死養父,誤殺罪成,人在獄中,養父姐姐入稟法庭,要求禁止她繼承養父留下的財產,並直言:「她殺了人,為什麼還要給她?」
早前報道,2022年11月3日,陳秋燕(35歲,音譯)在盛港河谷通道第190A座四房式的組屋內,持刀狂砍67歲養父陳亞邦(音譯)約10分鐘,導致對方死亡。她面對一項誤殺罪,審訊後罪成,被判監18年。上個月她上訴後遭駁回,維持原判。
據報道,陳秋燕1992年獲養父母領養。患肺癌的養母於2022年8月去世前,曾承諾將組屋留給她。之後她因遺產問題與養父多次爭執,養父甚至揚言死後會捐出房子。最終,她要求在屋主名冊加名遭拒後萌生殺機。

當年事發時,死者的姐姐們接獲噩耗,悲痛不已。(檔案照)
案發前兩個月,她買刀藏在房內並策劃殺人。當養父再次拒絕過戶一半產權,她趁對方洗澡後開門持刀襲擊。為保住房子,她預謀襲擊,如今人在獄中,房子的繼承權引起關注。
根據記者取得的原訴申請,名為陳亞和的申請人向法院申請禁止陳秋燕繼承養父的所有財產,包括她最想保住的盛港組屋。
記者聯繫上陳亞和(80歲),她證實自己是死者二姐,並透露她與其他姐妹合資支付約3萬元律師費,入稟法庭追討弟弟的遺產。
「我們不會原諒她。這是我弟弟的東西,我們肯定要討回來。她的東西我們不會拿,比如她媽媽留給她的,應該有6萬多元在她手上。」
陳亞和說,弟弟和弟媳從小把陳秋燕撫養成人,還供她讀到大學,而她沒一份工作做得長久。
「他們養她養到30多歲。她再等一等,等到她爸爸過世,他的財產遲早都是她的,為什麼要這樣做?」
她認為,陳秋燕既然殺害養父,就不應該再繼承對方的遺產。
「她都殺死我弟弟了,我們為什麼還要把東西給她?這樣對嗎?難道每個人都可以殺死爸爸媽媽,再拿他們的遺產嗎?」

陳秋燕(後排右邊)為房子產權殺死養父陳亞邦(前排)。(檔案照)
追討遺產姐妹平分
陳亞和透露,弟弟留下的遺產包括公積金、儲蓄及四房式組屋等。若成功追討遺產,將由她與其他姐妹平分。
陳亞和透露,死者在8名兄弟姐妹中排行第7,上有1名哥哥、5名姐姐和1名妹妹。
「弟弟的遺產相信有公積金、儲蓄、房子等,我也不知道具體有多少錢。」
談及兄弟姐妹之間的關係,她說大家感情不錯,平時各自生活,過年過節會見面,偶爾也會一起吃飯。
她透露,每次上門探望弟弟時,陳秋燕大多躲在房間內,雙方鮮少交談。
「以後我們也不會見她,就算她出獄後,我們也不會幫她,讓她自己聽天由命。」
死者生前疑有意將房子「大換小」
死者生前疑有意將房子「大換小」,為將來養老鋪路,因此遲遲不願將房產過戶給養女。
談及弟弟為何不願將房產轉名給養女,二姐說,弟弟曾向大姐提起,養女一直要求他過戶房產,但他另有養老打算。
「我弟弟說,他還沒有死,不能割名給她。如果以後自己沒有錢吃飯,可以把大間換小間。她(陳秋燕)還可以工作,或者嫁人。」
二姐認為,陳秋燕可能擔心養父日後將房子變賣,才不斷要求過戶。
「可能她是怕我弟弟拿了錢後不給她,所以才會這樣想。」
二姐說,弟弟的家門至今深鎖。
「屋內應該還有弟弟的金飾或其他財物,但我們也進不去。」
當談及弟弟遇害,她眼眶泛淚,透露弟弟的遺容慘不忍睹,指陳秋燕把養父砍倒面目全非。
「警察都不讓我們看弟弟遺容,說怕我們難過。我們就直接交給棺材佬拿去火化了。」
記者走訪盛港房子。據觀察單位大門深鎖,鐵門布滿灰塵,還塞滿傳單。一旁的電錶箱內,則放著陳秋燕4年前的包裹、拖鞋、掃把等雜物。
鄰居的瓦特姆巴爾(81歲)說,自事發以來就再沒見過死者家屬或其他人上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