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死者姐入稟申請 禁弒父養女繼承遺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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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6-10-09
Source: 獅城新聞

（新加坡訊）女子因組屋亂刀砍死養父，誤殺罪成，人在獄中，養父姐姐入稟法庭，要求禁止她繼承養父留下的財產，並直言：「她殺了人，為什麼還要給她？」

早前報道，2022年11月3日，陳秋燕（35歲，音譯）在盛港河谷通道第190A座四房式的組屋內，持刀狂砍67歲養父陳亞邦（音譯）約10分鐘，導致對方死亡。她面對一項誤殺罪，審訊後罪成，被判監18年。上個月她上訴後遭駁回，維持原判。

據報道，陳秋燕1992年獲養父母領養。患肺癌的養母於2022年8月去世前，曾承諾將組屋留給她。之後她因遺產問題與養父多次爭執，養父甚至揚言死後會捐出房子。最終，她要求在屋主名冊加名遭拒後萌生殺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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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年事發時，死者的姐姐們接獲噩耗，悲痛不已。（檔案照） 

案發前兩個月，她買刀藏在房內並策劃殺人。當養父再次拒絕過戶一半產權，她趁對方洗澡後開門持刀襲擊。為保住房子，她預謀襲擊，如今人在獄中，房子的繼承權引起關注。

根據記者取得的原訴申請，名為陳亞和的申請人向法院申請禁止陳秋燕繼承養父的所有財產，包括她最想保住的盛港組屋。

記者聯繫上陳亞和（80歲），她證實自己是死者二姐，並透露她與其他姐妹合資支付約3萬元律師費，入稟法庭追討弟弟的遺產。

「我們不會原諒她。這是我弟弟的東西，我們肯定要討回來。她的東西我們不會拿，比如她媽媽留給她的，應該有6萬多元在她手上。」

陳亞和說，弟弟和弟媳從小把陳秋燕撫養成人，還供她讀到大學，而她沒一份工作做得長久。

「他們養她養到30多歲。她再等一等，等到她爸爸過世，他的財產遲早都是她的，為什麼要這樣做？」

她認為，陳秋燕既然殺害養父，就不應該再繼承對方的遺產。

「她都殺死我弟弟了，我們為什麼還要把東西給她？這樣對嗎？難道每個人都可以殺死爸爸媽媽，再拿他們的遺產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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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秋燕（後排右邊）為房子產權殺死養父陳亞邦（前排）。（檔案照）

追討遺產姐妹平分 

陳亞和透露，弟弟留下的遺產包括公積金、儲蓄及四房式組屋等。若成功追討遺產，將由她與其他姐妹平分。

陳亞和透露，死者在8名兄弟姐妹中排行第7，上有1名哥哥、5名姐姐和1名妹妹。

「弟弟的遺產相信有公積金、儲蓄、房子等，我也不知道具體有多少錢。」

談及兄弟姐妹之間的關係，她說大家感情不錯，平時各自生活，過年過節會見面，偶爾也會一起吃飯。

她透露，每次上門探望弟弟時，陳秋燕大多躲在房間內，雙方鮮少交談。

「以後我們也不會見她，就算她出獄後，我們也不會幫她，讓她自己聽天由命。」

死者生前疑有意將房子「大換小」 

死者生前疑有意將房子「大換小」，為將來養老鋪路，因此遲遲不願將房產過戶給養女。

談及弟弟為何不願將房產轉名給養女，二姐說，弟弟曾向大姐提起，養女一直要求他過戶房產，但他另有養老打算。

「我弟弟說，他還沒有死，不能割名給她。如果以後自己沒有錢吃飯，可以把大間換小間。她（陳秋燕）還可以工作，或者嫁人。」

二姐認為，陳秋燕可能擔心養父日後將房子變賣，才不斷要求過戶。

「可能她是怕我弟弟拿了錢後不給她，所以才會這樣想。」

二姐說，弟弟的家門至今深鎖。

「屋內應該還有弟弟的金飾或其他財物，但我們也進不去。」

當談及弟弟遇害，她眼眶泛淚，透露弟弟的遺容慘不忍睹，指陳秋燕把養父砍倒面目全非。

「警察都不讓我們看弟弟遺容，說怕我們難過。我們就直接交給棺材佬拿去火化了。」

記者走訪盛港房子。據觀察單位大門深鎖，鐵門布滿灰塵，還塞滿傳單。一旁的電錶箱內，則放著陳秋燕4年前的包裹、拖鞋、掃把等雜物。

鄰居的瓦特姆巴爾（81歲）說，自事發以來就再沒見過死者家屬或其他人上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