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18歲男孩幫助15歲少女宣傳賣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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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6-05-03
Source: 獅城新聞

![新加坡18歲男孩幫助15歲少女宣傳賣身](https://www.shicheng.news/images/image/1784/17849029.avif?0)





未成年人本應在校園裡安心學習、在家庭中健康成長，可偏偏有少年誤入歧途，為了蠅頭小利觸碰法律紅線，最終付出了慘痛代價。

近日，一起未成年人協助他人宣傳賣淫的案件引發關注。一名未滿18歲的少年，為了賺取微薄酬勞，竟在網絡上充當「中間人」，協助15歲少女開展賣淫宣傳，最終僅僅獲利100元，卻換來法律的嚴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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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悉，被告的15歲女友人在2025年5月找到他，表明自己提供性服務，並希望少年幫忙在網絡群組宣傳招攬客人。少年非但沒有拒絕，反而提出每轉發一個群組收取50元的條件，當即答應了這一違法請求。

2025年5月至6月期間，這名少年先後在三個成員數均不少於3000人的Telegram群組內，發布涉性服務招攬信息，一旦有網友私信諮詢，他就將對方轉介給少女，或是直接轉發少女的性服務相關資料。在此期間，少女先後支付給他100元作為報酬。

案件的敗露源於一起報案，2025年6月9日，有男子前往警局報警，稱自己兒子的Telegram帳號被一名少女用於宣傳性服務。警方隨即展開調查，徹底揭發了這起違法案件。經查，涉案少女與報案人兒子是朋友，因自身手機被警方沒收，便借用對方帳號，卻隱瞞了用於宣傳賣淫的事實。

案發後，這名少年面臨三項控狀，早前已承認一項偷竊罪和一項宣傳賣淫服務並從中獲利的罪行。鑒於其作案時未滿18歲，根據兒童與青少年法令，媒體依法不得公布其姓名及身份資料。

最終，法官判處被告接受21個月的緩刑監視，同時明確要求其每晚10點至次日早上6點必須留在家中，還要完成90小時的社區服務；其父母也需簽署5000元保釋金，保證他在緩刑期間遵守規定、行為良好。

除此之外，少年還需佩戴電子追蹤器四個月（或直至入伍服兵役），並且接受濫用物質評估，必要時配合相關治療。

這起案件再次給所有未成年人和家長敲響警鐘：網絡並非法外之地，任何涉及賣淫、色情宣傳的行為，都嚴重違反法律，即便未成年，也需為自己的違法行為承擔責任。區區100元，換來的是案底、嚴苛的緩刑監管和一生的污點。

家長務必加強對未成年人的法治教育和網絡行為監管，引導孩子樹立正確的是非觀，遠離各類違法犯罪行為，切莫因一時貪念，毀掉自己的人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