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痛心！新加坡一歲幼童溺水身亡，救護人員竟因「要出生證明」耽誤送醫，死因調查結果令人唏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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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6-04-30
Source: 獅城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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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件背景



新加坡發生了一起令人心碎的悲劇。一名僅一歲八個月大的幼童在自家泳池中意外溺水身亡。父母控訴稱，由於救護人員執意要查看孩子的出生證明，導致了送醫過程中的延誤。

本周三（4月29日），死者死因調查官對這起悲劇作出了裁決。調查認定，這起不幸事件是一起悲劇性的意外溺水。調查官指出，新加坡民防部隊（SCDF）救護人員在救護車出發前往醫院前，**「執意」要求獲取幼兒出生證明的行為是「不必要的」**。

調查官表示，要麼應該進行更清晰、更冷靜的溝通，解釋為何需要該證明；要麼在父母無法快速提供文件時，應當採取折中方案。儘管如此，調查官也指出，這種「延誤」不太可能改變最終的死亡結果。

其中一名救護人員否認了相關指控，但執法記錄儀的畫面證明了事實並非如此。

## 案情回顧



由於法院下達了禁令，案件當事人的姓名未被公開。根據周四（4月30日）發布的書面調查結果，這名男孩與父母、祖父及兩名兄弟姐妹居住在一棟三層半獨立式住宅內。該房屋配有車庫和一個面積為25米乘1.5米的游泳池。

據母親回憶，2024年6月9日中午12點左右，她正在客廳，男孩當時正在一樓跑動。其他說法稱，傭人在廚房，親屬們則在房屋的其他區域。

車庫的監控畫面顯示，中午12點51分左右，男孩通過一扇未鎖且虛掩的大門離開了房子，走向了泳池。隨後，他在12點55分左右進入水中。片刻之後，他表現出掙扎，隨後失去了意識。

母親證詞稱，她注意到家裡突然變得很安靜，聽不到兒子玩耍的聲音。她在一樓和三樓尋找，卻沒找到孩子。最終，她在泳池裡發現了面朝下溺水的孩子。聽到尖叫聲後，一直在客廳的父親沖了過去，將兒子從水中救起。

父親看到孩子肚子看起來很脹，隨即開始進行心肺復甦（CPR）。孩子嘔吐了，父親繼續進行CPR，母親則撥打了救護車電話。

## 救護車抵達現場



SCDF在下午1點15分接到求救電話，隨後由中士Muhammad Noor Azwan Abbas及其救護小組趕往現場，於1點23分抵達。據Azwan中士稱，救護車於下午1點43分離開現場，並於1點48分抵達醫院。

儘管進行了搶救，男孩仍於當天下午4點左右被宣布死亡。

在聽證會上，男孩的父親表示，三名救護人員要求他出示兒子的出生證明，並聲稱如果沒有證明就無法送往醫院。**「我哀求他們請先送孩子去醫院，我會讓其他家人把出生證明送過去，」**他說，「他們聲稱這是程序，沒有證明就無法進行。」

父親稱，由於父母試圖獲取證明，這場爭執「拖延了近七到八分鐘」。他補充說，他曾多次請求救護人員帶孩子去醫院，但都被告知需要文件。母親隨後意識到她只有電子版，便發給了丈夫。父母認為，在孩子本該立即送醫的關鍵時刻，時間被白白浪費了。

在隨後的陳述中，Azwan中士表示，當父親爬進救護車並把手放在兒子身上時，他正在車內為孩子進行CPR。他表示無法記起父親放手用了多久，並形容現場情況混亂，稱父親「阻礙」了醫療操作。他堅稱自己並未告訴父親必須先拿證明才能送醫，並表示這不屬於標準操作程序。他稱自己只是泛泛地問了一句「出生證明在哪？」，但沒人回應。

然而，**警方對執法記錄儀畫面的審查結果顯示，他確實反覆索要幼兒的出生證明**。畫面記錄到他在屋內多次詢問：「出生證明，出生證明在哪？」。在下午1點40分左右，記錄儀拍到他在救護車內對父親說：「沒有出生證明我不能走……我以為你說過是電子版的。」

調查官注意到，父親的聲音聽起來非常痛苦。救護車最終在下午1點43分（即救援隊抵達20分鐘後）出發，當時父親向Azwan中士展示了電子版出生證明。

SCDF對該事件進行了審計。審計發現，擁有六年經驗的救護人員Azwan中士當時正在處理他首例兒科心跳驟停病例。審計組認為，儘管他因處理首例此類病例而表現出緊張，但仍保持了對關鍵干預措施的專注，同時也指出了可以改進的地方。

一名參與審計的SCDF官員在法庭上表示，出生證明對於醫院登記是必要的，可以幫助醫院了解患者情況並進行預登記。但他同時也承認，雖然有證明是理想狀態，但**「出生證明並非患者送往醫院的必要文件」**。他承認在緊急情況下，醫院不需要等待登記即可開始搶救，患者可以先以「身份不明」進行登記。

## 調查官結論



死因調查官Adam Nakhoda表示，這是一起極其悲劇的意外，導致了孩子的過早夭折，給家庭帶來了「毀滅性的打擊」。

他指出，雖然可以通過關閉並鎖好滑動門來控制進入泳池的路徑，但該房屋從車庫進入泳池的路徑是「毫無阻攔」的。**「我藉此機會強烈建議，擁有私人泳池的業主，特別是家裡有不會游泳的人或幼兒的，務必確保泳池有有效的圍欄，以防止非游泳者掉入，」**他說，「否則，必須對孩子或非游泳者進行持續監視。」

證據尚不明確父親具體何時將孩子從水中救起。無論如何，Nakhoda先生指出，孩子在水中浸泡且停止呼吸的時間大約在10到20分鐘之間。他引用醫學專家的說法稱，在溺水案例中，**「儘早開始CPR和人工呼吸是最重要的」**。

「不幸的是，在本案中，由於未能及時發現孩子進入了泳池，在父親開始進行CPR之前，時間間隔已經相當長了，」Nakhoda先生說道。

調查官認定，救護車的派遣和抵達沒有延誤，Azwan中士及其團隊進行了適當且及時的急救。然而，**調查官認定，執意索要出生證明的行為是不必要的**。

「雖然我接受在救護車停在屋前進行額外操作的時間不太可能改變本案的結果（尤其是全程都在進行CPR），但我認為這段額外的時間給父母造成了不必要的痛苦，」他表示，「在需要儘快將患者送往醫院的情況下，救護人員在處理程序要求（如獲取出生證明）時應當行使一定的靈活性。」

最後，調查官對失去孩子的家庭表達了最深切的哀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