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獅城男超速闖紅燈釀2死8傷  控方求刑逾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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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6-09-08
Source: 獅城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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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哈末夏非早前已認罪。（取自早報網） 

（新加坡訊）新加坡一名男子以超過129公里的時速闖紅燈，釀成2死8傷悲劇，控方求刑12年9個月至13年6個月，以及終身吊銷各級駕照，案展10月5日下判。

《聯合早報》報道，這起致命車禍發生在2024年4月22日早上7時許，地點是新加坡淡濱尼1道和4道，以及勿洛蓄水池路的十字路口。

被告莫哈末夏非（45歲）闖紅燈時的時速介於129至134公里，遠超案發路段每小時50公里的限速。

他共面對5項控狀，包括：危險駕駛導致17歲新加坡初級學院女學生在內的2人死亡、3人重傷和5人受傷，以及肇事後未停車。

他早前在新加坡國家法院承認其中3項，餘項交由法官下判時納入考量。

控方指出，鑒於被告造成的傷害嚴重和高罪責，若被告沒有選擇認罪，那麼判刑起點應為控狀最高刑罰。

## 要求刑罰分開執行



為了反映被告罪行的嚴重性，控方要求法官下令提控的3項控狀刑罰分開執行，並給予少過30%的認罪刑罰折扣。

因此，控方要求的總刑罰為12年9個月至13年6個月，以及終身吊銷各級駕照。

被告代表律師求情時說，被告感到懊悔，從一開始便表明有意認罪，懇請法官考慮給予30%的刑罰折扣，並下令兩項控狀分開執行，判被告坐牢7年6個月至8年，以及終身吊牌。

承審法官杜漢立在聆聽雙方約1小時的陳詞後，表示需要時間量刑，把案件展期至10月5日下判。

根據案情，被告在4月22日早上6時15分，載送一名拼車的乘客到當地勿洛。

乘客下車後，被告獨自沿著勿洛北3道行駛，途中被一輛白色汽車超車，讓他心生不滿。

轉入勿洛蓄水池路後，他突然切換車道，以趕超對方，其間不但沒有打方向燈，還擦撞白車，並險些撞上在旁邊車道行駛的摩托車；他超車時的時速一度高達126公里。 

被告擦撞白車後揚長而去，並超速闖紅燈，導致6車連撞。當時，紅燈已亮起至少26秒。

在車禍中不幸喪命的是17歲初院女學生，以及事發時乘坐貨車的滅蟲公司女職員諾茲罕（57歲）。

受重傷的是女學生的48歲父親、載著諾茲罕的貨車司機謝同財（64歲）、另一輛汽車的42歲女駕駛。

其他傷者包括：汽車上的11歲男童、迷你巴士司機卓淑君（60歲）和巴士上的11歲男童、駕駛黑色汽車的43歲男子、貨車乘客阿茲曼（39歲）。

根據新加坡童與青少年法令，媒體禁止報道任何可能泄露涉案未成年人身份的資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