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反轉！新加坡男子起訴鄰居騷擾企圖索賠4萬，結果被法院判賠1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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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6-06-21
Source: 獅城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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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一名男子因起訴鄰居涉嫌襲擊、毆打和騷擾，但因缺乏證據被法院駁回起訴。

這起案件源於住在巴西立3路（Pasir Ris Drive 3）第633座同一走廊的兩名鄰居之間長期存在的糾紛。原告馬先生（Mr Mah Kiat Seng）針對2024年7月至2025年5月期間發生的三起獨立事件，請求法院判處約4萬新元的損害賠償。

然而，法院最終駁回了他的請求，並命令他向鄰居支付1萬新元的法律費用。

根據6月17日公布的判決書，區域法官謝國勛（Chiah Kok Khun）認為，馬先生未能證明其主張在機率上成立。據新加坡亞洲新聞台（CNA）報道，法官發現沒有任何獨立證據支持這些指控。

## 證據不足導致訴求破產



馬先生聲稱第一起事件發生在2024年7月電梯大堂外的共享垃圾槽附近。他稱鄰居的父親因為他穿拖鞋走路發出噪音而責罵他，並指控其鄰居變得具有攻擊性，沖向他並抓住他的手，導致他感到疼痛。

但法院發現，沒有任何證人、照片、醫療記錄或其他獨立證據支持這些說法。謝法官表示，法院目前僅有馬先生單方面的陳述。在缺乏支持性證明的情況下，這些指控無法成立。

對於2025年3月和5月發生的另外兩起被馬先生指控為「騷擾」的事件，法官得出了類似的結論。

## 監控錄像與記錄支持鄰居陳述



該鄰居提供了截然不同的事件版本，並提交了證據。針對2024年7月的爭執，他表示當時自己帶狗外出後回家，否認威脅或身體攻擊馬先生。

該鄰居告訴法院，雙方確實發生了爭吵，但他從未抓住或沖向鄰居。

法官還注意到，馬先生此前針對同一事件提交的私人傳票，在總檢察長辦公室介入後已被撤回。

針對2025年3月的事件，該鄰居出示了CCTV監控錄像和電話記錄，證明在發生分歧時，他正在照顧一隻受傷的流浪貓，並與國家公園局（NParks）溝通。

錄像顯示他當時正拿著貓糧，這支持了他的解釋：他是在跟隨動物，而非與馬先生對抗。

## 視頻證據反駁騷擾指控



最後一起發生在2025年5月的事件與住家外的噪音投訴有關。鄰居表示，他想與馬先生溝通，解決由於大聲跺腳干擾其年邁母親休息的問題。

CCTV錄像顯示，他走向馬先生的住家，隨後在沒有任何衝突的情況下返回。該鄰居還提供了錄音，顯示馬先生在單位外大聲叫喊。

在審查證據後，法院認定沒有足夠證據證明鄰居實施了襲擊、毆打或騷擾。訴訟被全面駁回，法院判令原告支付1萬新元的費用給鄰居。

## 證據勝過指控



在人口稠密的城市住宅區，鄰里糾紛是最常見的衝突之一，但僅憑指控在法庭上是不夠的。

無論是涉及騷擾、噪音投訴還是肢體衝突，法官依賴的是證據，而非相互矛盾的個人陳述。CCTV錄像、記錄和獨立證人的分量遠高於事後提出的指控。

對於面臨鄰里衝突的居民來說，妥善記錄事件並儘早尋求實際解決方案，可以防止分歧升級為漫長且昂貴的法律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