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國高庭宣判 吳作棟兒子 違反董事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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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4-02-07
Source: 獅城新聞

（新加坡訊）高庭裁決，榮譽國務資政吳作棟的兒子吳仁軒在涉及現已解散的船用燃料供應商Inter-Pacific Petroleum（IPP）一案中，違反董事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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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Gutzy Asia」報導，法庭說，在2011年6月28日至2019年8月20日擔任IPP董事的吳仁軒，需對該公司的重大財務損失負責。

該公司的清盤人此前就所蒙受的1億5600萬美元損失，起訴吳仁軒在監督公司營運方面有所疏忽，導致該公司涉及欺詐活動。

法官艾迪阿都拉在1月24日發表的簡短裁決中，強調了董事監督公司事務的責任，也需至少對公司職員的活動進行廣泛的監督，以保護公司、股東和債權人。

他提到，雖然董事無需管理日常營運或審查每個細節，但必須在監督中保持積極作用。

「被告在特定情況下有責任充分了解公司的事務，尤其是與盈利等相關方面。因此，他需要了解並監督所有活動，包括貨物貿易業務。」

艾迪阿都拉總結，吳仁軒缺乏認真監督，很大程度上造成了財務損失。

他確認，由於吳仁軒未能對早在2018年2月7日出現的幾個危機訊號採取行動，因此應對2019年6月至7月發生的全部損失負責。

他也駁回了吳仁軒有關銀行涉嫌違反職責的論點，認為這僅是猜測，與其職責無關。

但他沒有完全接受IPP的具體索賠，即1050萬8238美元71美分，因缺乏足夠證據將這一損失與吳仁軒的失職直接聯繫起來。

另外，吳仁軒早前被指操控股價，而面對39項控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