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踢死女童　繼父改判謀殺囚終身打12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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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4-04-03
Source: 獅城新聞

![踢死女童　繼父改判謀殺囚終身打12鞭 ](https://www.shicheng.news/images/image/1741/17418579.avif?0)





（新加坡訊）狠踢女童腹部致死案，涉案繼父早前改控蓄意重傷他人罪，判監9年和鞭打12下，控方今日上訴得直，三司改判被告謀殺罪成，處以終身監禁，以及鞭笞12下。

31歲的被告莫哈末沙立新面對三項控狀，指他在2017年7月至2018年9月間，蓄意傷害和虐待4歲繼女，包括使用熱水燙傷繼女背部，扯她的頭撞地面，以及踢繼女腹部至少兩下，導致她嘔吐失去意識，送院後丟命。

被告原本面對謀殺控狀，指他在2018年9月1日至2日之間，在新加坡西部一租賃組屋單位內，虐待和殺害4歲繼女莎濱娜。

承審高庭法官認為沒充分證據顯示被告具有殺害繼女的意圖，判他謀殺罪名不成立，改控為蓄意重傷他人的罪名。

被告前年5月被判入獄9年及鞭笞12下。

不過，控方指被告不僅蓄意踢女童的腹部，同時也有意造成重創，因此認為被告犯的罪行構成謀殺意圖，針對謀殺罪名不成立提出上訴。

案件昨日上午由大法官梅達順、上訴庭法官鄭永光以及王少凌法官組成的三司審理。

先前審理此案的高庭法官指被告是因憤怒才踢繼女，三司下達裁決時說，即使是一時氣憤殺人也得為自己的行為負責。

三司也指，無論被告是否有意對著繼女的腹部踢去，這都不能改變他有意踢傷繼女的事實，最終判他謀殺罪名成立，處以終身監禁，鞭笞12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