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訊)20歲男子在公寓單位非法設賭局玩撲克,24歲男子當「荷官」,期間報警舉報有人吸食喪屍煙彈,警方到場逮捕所有人,「荷官」也當場落網。
《新明日報》報導,被告陳俊全(24歲)承認一項牴觸賭博管制法令的控狀,被罰款3500元。
涉案的還有七人,他們年齡介於18歲到54歲。其中一人蔡忠涵(20歲)早前被控,案件還在審理,另一人劉偉軒(18歲)去年已被判改造訓練12個月。

(123RF 示意圖)
根據案情,2024年8月4日,蔡忠涵租下位於馬里士他路的公寓單位,並在當晚請來被告以及其他人一起賭博。他們從當晚7時開始在裡頭玩撲克遊戲,一直玩到隔天凌晨2時。
被告當時還當起「荷官」,負責洗牌、分牌,並計分和分發籌碼。
凌晨2時,被告報警舉報劉偉軒吸喪屍煙彈。警方接獲通報後抵達現場,逮捕了所有玩家和被告。被告充當「荷官」,本應獲得小費,但因落網,因此也沒有拿到錢。
被告之後向警方承認,他曾為蔡忠涵在其他地方設的賭局當「荷官」。
控方指出,案發時不是所有一起賭博的人都互相認識,而且玩家玩的遊戲是純靠運氣來贏錢,非社交賭博。
律師說,案發當天是被告的生日,他未從中獲利。
律師代被告求情時說,被告年紀小,缺乏判斷力。
控方說,被告不是一次性犯罪,但考慮到被告的年紀以及他配合當局調查,加上是因他聯繫警方才揭發非法賭局,因此認為判處他罰款足以起到阻嚇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