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偷僱主逾9600元金飾  女傭監4個月又2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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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4-12-26
Source: 獅城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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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年內偷走女僱主約9600元的金飾，女傭被判坐牢4個月又兩個星期。（早報網示意圖） 

（新加坡訊）半年內偷走女僱主約9600元的金飾，女傭起初否認罪行，在僱主說要報警時開始哭泣，承認偷走金飾拿去典當。

《聯合早報》報道，被告是39歲的印尼籍女傭埃爾娜瓦蒂，她面對兩項偷竊罪，昨日承認其中一項，另一項則交由法官下判時一併考慮。

她認罪後，被判坐牢4個月又兩個星期。

根據案情，被告事發時已在72歲的女僱主家工作5年，當時只有她們兩人住在單位內。

## 偷7件金飾典當 給家人匯錢



2024年2月左右，被告打掃單位時，在一件外套里找到女僱主的一把鑰匙。

被告於是用鑰匙打開女僱主臥室內上鎖的抽屜，打開後發現抽屜里放著不同首飾。被告動了貪念，偷走一條金鍊偷走，藏在自己的房間。

被告後來找上朋友幫忙，將金鍊拿到當鋪套現850元，事後則給朋友100元作為酬勞。

被告將款項匯給在印尼的家人，但被告知這些錢並不足夠。為了給家人匯更多錢，被告再偷走僱主另外6件金首飾。

根據法庭文件，2024年2月至7月，被告在半年內偷走僱主總值約9614元的7件首飾。

同年11月5日，僱主發現金飾不翼而飛後質問被告。

被告否認偷走首飾，僱主說要報警時，被告開始哭泣，最後承認偷走金飾去典當。

僱主報警處理，被告被捕後在11月7日被控上庭，一直還押至今。

庭上透露，典當的金飾已從當鋪尋獲，被告至今也未做出任何賠償。

被告昨日在庭上求情時稱，她已很久沒回家，自己是家中唯一經濟支柱，懇求法官輕判，讓她儘快回家。

法官下判時指出，被告對72歲的僱主下手，涉及金額不小，至今也沒有做出賠償，最後判被告坐牢4個月又兩個星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