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無證駕駛又企圖走私電子煙，男子在新獲刑24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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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6-02-13
Source: 獅城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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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 — 一名男子因企圖將超過3480個電子煙彈和煙 pod 走私入境新加坡，被判處24周監禁。

他同時被罰款800新元，並在刑滿釋放後24個月內被吊銷駕駛資格，不得持有或申請駕照。

現年21歲的穆罕默德·穆斯拉伊於2月12日對三項控狀認罪，包括走私電子煙、無有效保險駕駛及無駕照駕駛。

根據法庭文件，這名馬來西亞籍男子於2025年6月17日下午約12時10分，在新山關卡接受移民與關卡局（ICA）人員檢查時落網。當時他駕駛一輛馬來西亞註冊車輛，車上還載有22歲的乘客穆罕默德·海卡爾·扎伊尼。

衛生科學局檢察官鄧德布拉指出，兩人均涉入此次走私行動。目前，海卡爾的案件仍在審理中。

ICA人員在該車後備箱內查獲8個紙箱，共藏有3480個電子煙彈和煙 pod。

調查顯示，兩人受僱於一名僅知其名為「丁」的男子，並曾多次成功將電子煙走私入境。

2025年6月17日當天，兩人原計劃將這輛載有電子煙的車輛駛入新加坡。

他們供稱，自己並不清楚具體交貨地點，因「丁」僅會在他們成功入境後才告知郵政編碼。

針對穆斯拉伊的電子煙走私罪，檢察官鄧德布拉求刑20周監禁。

副檢察長黃美玲則就其駕駛罪求判4至5周監禁、罰款700新元，並吊銷駕照兩年。

辯方律師、大衛·納亞爾律師事務所的大衛·納亞爾表示，穆斯拉伊為初犯，且對走私物品的最終目的地與接收者並無掌控權或決策權，請求從輕量刑。

根據新加坡法律，走私電子煙可被處以最高1萬新元罰款、最長六個月監禁，或兩者並罰。

無有效保險駕駛，可被處以最高1000新元罰款、最長三個月監禁，或兩者並罰。

無照駕駛，可被處以最高1萬新元罰款、最長三年監禁，或兩者並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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