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破產管理人涉挪用客戶資金超250萬,被正式起訴

2025/10/03   •   249閱
2025年10月3日,前註冊破產執業人鄭偉烈因涉嫌在擔任十家公司清算人期間,以受託人身份不誠實地挪用超過267萬新元資金,被控八項刑事失信罪。若罪名成立,每項控罪最高可判處20年監禁並處以罰款。該案引發公眾對破產管理領域執業誠信的高度關注,更多細節持續更新中,敬請關注權威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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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3日,前破產執業人鄭偉烈(「鄭」)因涉嫌以受託人身份不誠實地挪用資金,被控八項刑事失信罪,罪名依據《刑法》第409(1)(h)條。

鄭偉烈曾是Acres Advisory私人有限公司的唯一董事,該公司從事管理諮詢服務。據指控,他在2020年7月至2022年11月期間,擔任十家公司的清算人時,共挪用款項達2,674,534.14新元。截至2024年7月1日,鄭偉烈已不再持有註冊破產執業人資格。

若罪名成立,鄭偉烈每項控罪最高可判處20年監禁,並須繳付罰款,依據《刑法》第409條相關規定。

公共事務處

新加坡警察部隊

2025年10月3日 上午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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