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酒後超速駕駛把輔警撞成植物人 44歲男子判監三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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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5-03-18
Source: 獅城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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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楊國凱在國家法院被判入獄三年半，及吊銷各級駕照10年。（取自早報網） 

（新加坡訊）44歲男子酒後超速駕駛，在大士關卡前失控發生車禍，撞倒一名正在指揮交通的輔警。輔警被撞至重傷，從此成了植物人，前途盡毀；男子被判坐牢三年半，吊銷各級駕照10年。

《聯合早報》報道，這起事故發生於2023年3月24日凌晨零時46分，地點是大士關卡出境車道前的哨站。受害人30歲，是一名策安輔警，事發時在執勤。

庭上披露，受害人在這起事故中蒙受永久性損傷，從此臥床不起，無法與他人溝通，手腳失去行動能力，須靠喂食管進食。截至2025年1月30日，受害人的醫藥費已經超過4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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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的汽車失控撞向分界堤（圖片右下角），輔警躲避不及，被撞成植物人。（取自早報網） 

肇事者楊國凱（譯音）總共面對三項牴觸公路交通法令的控狀。他早前認下其中兩項，法官將另一項納入考量後，於周一作出上述判決。

控方早前指出，被告的魯莽行為毀了一個年輕人和他家人的生活。受害人的日常起居如今得全靠他人，他已無法再就業。不管多少金錢的賠償，受害人的生活將永遠改變，這全拜被告的愚蠢行為所致。

案情顯示，被告於事發前一天傍晚5時許，開車來到武吉士的一家餐館與同事喝酒，飲下約一品脫半（約709毫升）啤酒。

被告接著到克拉碼頭一家餐館與一名房屋經紀見面，500毫升的威士忌被他喝了約三分之一。他跟著到附近一家酒廊繼續喝酒，與一名女招待共飲了三升啤酒和一杯酒精飲料。

晚上11時42分左右，被告離開酒廊回家，儘管已經喝醉，他還是決定自己開車回義順住家，最後不知何故來到大士關卡一帶。

根據監控器畫面，被告在隔天凌晨零時36分沿著亞逸拉惹快速公路，以大約134公里的時速朝裕廊方向行駛，車速遠遠超過90公里的時速限制。

被告大約10分鐘後出現在大士關卡出境車道附近，車速是每小時100公里至119公里，而該路段的時速限制只有50公里。

被告朝大士關卡出境處駛去，來到一個彎路時失控。正在執勤的受害人，當時站在兩條分岔路中間，分岔路的其中一條車道直通大士關卡，另一條則供車子U轉回到快速公路。

根據庭上播放的監控器畫面，受害人看到被告的汽車失控衝來，以為被告會往他的左邊駛去，於是站到右邊車道，沒想到被告的車子朝他直接衝來，撞上分界堤，再將受害人撞飛。事故也導致一個交通燈、一個安全柱、一個閘門和一個安全護欄被撞壞。

受害人事後緊急送院，證實腦部嚴重損傷，身體多處骨折。從事發當天至2023年6月，受害人在短短四個月里就動了12項手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