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刷臉」解鎖女友手機 盜轉戶頭2700元 男子判監3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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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6-01-07
Source: 獅城新聞

（新加坡訊）女郎在交往期間讓男友登記在她手機的臉部識別系統中，怎料分手後，男方竟多次登入她的銀行帳號，一個多月里轉走2700元，如今被判坐牢3個月。

被告曾道格拉斯（25歲，Douglas Tsang）面對3項牴觸濫用電腦法令的罪行，他昨日承認其中兩項，另一項交由法官下判時納入考量。受害人是被告前女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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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曾道格拉斯。被告曾道格拉斯。（海峽時報）

調查揭露，被告於2024年1月和22歲的受害人交往，期間受害人把自己的手機解鎖密碼告訴他， 也讓他登記在自己的手機臉部識別系統中，因此被告能隨意解鎖她的手機。

兩人於同年5月9日分手，但因早就已經計劃一同去韓國旅行，因此在分手隔天如期啟程，從5月10 日到5月22日結伴同遊。

旅行期間，被告於5月16日凌晨時分，趁受害人仍在熟睡時，解鎖她的手機，再登入她的DBS PayLah！帳號，把500元轉進自己的銀行戶頭。

旅行的最後一天，被告再次在凌晨3時許，趁受害人熟睡時，又以同樣的操作方式，給自己轉了500元。

雖然受害人在回國後，已經把被告的臉部識別從手機系統刪除，但被告仍能在受害人不知情的情況下，用密碼解鎖對方的手機，再次加入自己的臉部識別。

主控官指出，被告在2024年5月16日到6月5日之間，共5次解鎖受害人的手機以及登入她的 PayLah！帳號，給自己轉共2300元。

另外，被告也於2024年5月27日，用受害人的手機，登入她Revolut戶頭，給自己轉了400元。

主控官指，被告雖然曾還錢給受害人，但都是之前向對方借的，針對偷偷轉走的2700元，仍未做出賠償。

## 控方指被告背叛女方信任



兩人分手後仍一起旅 行、一起住，控方指被告背叛女方信任。

控方指出，被告不僅一次犯案，臉部識別被刪除後還偷偷加回去，因此應當判他入獄。

被告的代表律師為他求情時則說，被告已明白了自己行為的嚴重性，如今悔不當初，誠心地道歉，並且懇求法官從輕發落。

律師也提到，被告申請延期服刑，指他的工作需交接，也需要薪水助父親還房貸以及繳付其他的帳單。

法官最終批准被告展期 至1月30日才開始服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