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離婚後各有各做 兩任妻子為商標大吵

URL: https://www.shicheng.news/zh-hant/v/O6Elp
Published: 2019-02-03
Source: 獅城新聞

（新加坡2日訊）為了香菇商標，牛車水年貨市場兩名女攤主鬧糾紛，一人聲稱商標註冊在丈夫名下，一人聲稱她才是原創者，而後者原來是前者丈夫的前妻。

在牛車水年貨市場設立攤位售賣年貨的老闆娘張璐（34歲）日前聯繫新加坡《聯合晚報》申訴，指50米外的另一個攤位，賣著同樣包裝的日本香菇，連商標都一模一樣。

![離婚後各有各做 兩任妻子為商標大吵](https://www.shicheng.news/images/image/1422/14227679.avif?1589869815)





現任妻張璐：2017年，老公已將「茸の女」商標註冊在自己公司名下。

她解釋，攤位的女老闆是丈夫的前妻，丈夫與前妻20年前曾經營一間藥材店和乾糧批發生意，並在當時開始售賣日本香菇。

據她說，丈夫與前妻當年曾找設計師，為日本香菇設計商標，並在包裝上附上該商標。商標有個穿著日本服裝的娃娃，拿香菇當雨傘。當年他們並沒有申請註冊商標。

張璐說，兩年前，丈夫與前妻辦理離婚，藥材店的生意歸女方，批發生意歸男方。張璐指出，丈夫在2017年4月7日將申請將商標註冊在他批發公司的名下。

![離婚後各有各做 兩任妻子為商標大吵](https://www.shicheng.news/images/image/1422/14227680.avif?1580429338)





## **警方到場調解**



1月18日，牛車水年貨市場開鑼首日，張璐發現丈夫前妻所賣的香菇，包裝及商標都跟自己賣的一模一樣，直接到對方的攤位質問。

前妻李季（47歲）受訪時說，她是商標的原創者，設計概念源自她。後來她找了在香港當設計師的朋友，根據她的概念設計出香菇的商標。她說，根本不知道兩年前離婚後，前夫已申請註冊商標。

因此，當丈夫的現任妻出現在她的攤位，不准她用「茸の女」的商標，她不肯照辦，最後鬧到警方到場調解。

## **發律師信向前妻取回使用權**



現任妻發律師信要前妻停用商標，前妻要聘請律師取回商標的使用權。

張璐透露，為了讓前妻停止使用「茸の女」商標，他們聘請律師，發了封律師信給前妻，限她在1月22日起就不能再用這商標售賣香菇。

她指出，但過了22日，仍能在前妻的攤位上看到印有上述商標的香菇包裝。

前妻李季則告訴記者，她是在19日收到律師信，才知道前夫已經註冊商標，之前毫不知情。

她指出，當年商標的設計概念源自她，而設計師也是她的朋友，她有意要請律師來奪回商標的使用權。

![離婚後各有各做 兩任妻子為商標大吵](https://www.shicheng.news/images/image/1422/14227681.avif?1589869815)





張璐指出，兩個日本香菇的包裝幾乎一模一樣，唯獨進口商不同，左邊是老公的批發公司進口的，右邊則是前妻攤位售賣的。

## **香菇包裝一樣價差24令吉**



兩攤售賣的香菇，一包價錢相差8元（約24令吉），現任妻指生意大受影響。

張璐透露，丈夫前妻所賣的日本香菇，一包售價30元（約90令吉），比自己所賣的日本香菇便宜8元，導致她的生意受影響。

「我們的生意跌了60%。由於商標和包裝一樣，顧客誤以為香菇是我們批發給對方的，因此當然選擇買較便宜的香菇。」

張璐表示，商標已經註冊在批發公司的名下，如今這樣造成生意損失，她有意通過法律途徑，向丈夫的前妻索賠。

該報詢問兩人的香菇來源，張璐指香菇是來自日本，然後送往中國進行包裝，在本地沒有任何的分銷商。李季則指她的香菇是向香港的分銷商採購，而香菇也是源自日本。

Post in:中國報 Johor China Pres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