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一名擁有五名女兒(包括親生和繼女)的男子,因性侵其中四人,於周四(10月8日)被判處16年半監禁及22次鞭刑。
最早的一名受害者在2008年遭到猥褻,但當時並未報警,因為她的母親不相信她,而她也擔心警方不會相信她。
該男子直到2024年11月才被逮捕,而他最後一次襲擊一名繼女(當時年僅8至9歲)已是一年前的事。
這名44歲的新加坡男子(為保護受害者身份,法院禁止公布其姓名)承認了一項加重法定強姦罪和兩項加重猥褻罪。另有七項類似指控被法院納入量刑考慮範圍。
案件詳情
法庭獲悉,該男子在三段婚姻中共有八個孩子(親生與繼子女混合),其中五名是女性。
最早的受害者(在法庭文件中被標識為V2)是其第一段婚姻中的繼女。2008年,當該男子仍與第二任妻子結婚時,他猥褻了當時13歲的V2。由於母親不相信她的指控,且擔心警方也不會相信,V2當時沒有報警。
接下來的案件涉及V1,該男子的親生女兒(第一段婚姻)。2020年,在V1 17歲時,該男子將10個月大的幼女放在V1背上,隨後在房間內對其進行猥褻。V1對此感到震驚,但由於家人不希望她報警,且擔心違背家人意願會導致被驅逐出家門或被斷絕關係,她選擇了沉默。
2024年3月1日,一名兒童保護官員就與V1相關的罪行報案,稱V1正在接受精神科治療,並曾因有自殺傾向而住院。CNA已就該男子為何未被及早逮捕一事聯繫警方。
該男子還猥褻了與第二任妻子所生的親生女兒V3。2016年5月與V3母親離婚後,他仍與V3保持聯繫,並讓其在學校假期住在自己的公寓里。
2021年11月左右,13歲的V3在父親家中過夜,準備次日探望祖父母。通常她與其他孩子同睡,但這次父親謊稱空調有問題,要求她當晚與他及其他家人同睡在臥室。當第三任妻子在房外忙於其他事務時,該男子躺在V3身邊對其進行猥褻。V3當時極度震驚,身體僵住,本能地假裝睡著。該男子持續猥褻,直到妻子呼喚他才停止。V3起初因恐懼未報警,最終於2022年1月1日報案。
儘管已有警方記錄,該男子仍未收手,將目標轉向第三段婚姻中的繼女V4。V4將該男子視為父親,稱呼他為「爸爸」。
在2020年或2021年,當V4僅5至7歲時,該男子對其進行了猥褻。2023年,當V4 8至9歲時,他再次多次實施猥褻。
2023年某次,該男子與V4玩PlayStation遊戲時,因與孩子意外接觸而產生衝動,強迫女孩進行性行為。幾周後,他在臥室與她摔跤時再次開始猥褻,最終因「感到愧疚」而停止。
2024年11月14日,V4在房間裡看TikTok視頻,透過半開的臥室門,她看到該男子站在門邊,一邊看著她一邊進行性行為。V4意識到這不對,於是錄下了繼父的視頻並發送給TikTok上的一個朋友。朋友建議她報警,但V4因不希望家庭破碎而拒絕。然而,該朋友將此事告知了老師,隨後社會與家庭發展部(MSF)收到通知。
兒童保護官員於2024年11月15日報案,該男子於當天晚些時候被捕。經心理健康學院(IMH)評估,他不存在任何精神障礙。
判決結果
副檢察官Sean Teh和Ariel Tan請求法院判處其16年半監禁及22次鞭刑。
Teh檢察官表示,本案涉及從2008年到2023年對四名子女的「嚴重性剝削」,其中對V4的傷害最為嚴重,因為她在長時間內遭受了反覆的性襲擊。此外,該男子在1998年至2009年間曾有偷車和在公共場所實施猥褻行為的犯罪記錄。
法官Andre Maniam表示,家庭環境下的性犯罪尤其令人不安。
「這類犯罪不僅涉及職權濫用和背信,還可能給受害者造成持久的心理創傷,並破壞家庭關係,」法官說,「鑒於犯罪性質和環境,此類罪行往往在很久之後才被舉報,甚至永遠不會被揭露。」
針對加重法定強姦罪,該男子最高可被判處8至20年監禁,並處以至少12次鞭刑。針對加重猥褻罪,可被判處最高五年監禁、罰款、鞭刑或上述處罰的組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