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一名78歲的女性於周三(9月30日)被罰款9,200新加坡元(約7,180美元),原因是她無視警告,多次違規喂食鴿子。
該女子拒絕遵守規定,聲稱人類和鳥類都需要食物。在面對國家公園局(NParks)的監察人員時,她表現出攻擊性,並擊中了對方的腹部。
羅加亞·艾哈邁德(Rogayah Ahmad)承認了兩項未經批准喂食野生動物的指控,以及一項對執行公務的公職人員使用刑事武力的指控。
此外,法院還考慮了第四項指控。
案件詳情
法院獲悉,去年10月12日至14日,NParks聘請的一家承包商在武吉巴托11街(Bukit Batok Street 11)第145座組屋附近進行了執法檢查。此次行動是基於NParks收到的關於喂食野生動物的公眾反饋。
2025年10月12日上午10點左右,執法人員看到羅加亞在草地上向鴿子和其他野生動物投喂切好的木瓜。
執法人員觀察到,當時大約有四隻鴿子在等待喂食。

執法人員隨即上前提醒羅加亞停止喂鳥,但她拒絕配合併繼續喂食。當執法人員試圖遞給她一份禁止喂食野生動物的宣傳冊時,羅加亞拒絕接收,稱自己已經有一份了。隨後,執法人員向NParks的執法與調查部門提交了報告。
2025年10月14日上午,一名NParks的監察人員在同一座組屋附近執行任務時,看到羅加亞端著一盤炒飯站在家門外。隨後,該人員注意到這盤飯被留在了草地上。
監察人員將盤子拿到羅加亞家中,並再次建議她停止喂鴿子。羅加亞不僅無視建議,還變得具有攻擊性,揮手擊中了受害者的腹部。
在長達五分鐘的對峙中,她還挑釁並辱罵該執法人員,整個過程被受害者的執法記錄儀拍下。
儘管如此,NParks仍持續收到該區域有喂食野生動物行為的公眾舉報。今年1月9日,執法人員在同一地點再次發現羅加亞在草地上向鴿子投喂麵包和穀物。
在2月份記錄的一份陳述中,羅加亞承認了兩次喂鴿子的行為,並表示這並非第一次。她還承認自己在2021年9月曾因喂食野生動物受到警告。
副首席地區法官翁欽如(Ong Chin Rhu)告知患有認知障礙症(失智症)的羅加亞,她必須停止這種行為。法官同意控方的觀點,認為這是一個可以考慮以罰款處理的特殊案例。
法官將羅加亞轉介至法院會議,由包括專業心理學家和輔導員在內的專家評估可為其提供哪些支持。羅加亞已全額繳納罰款。
NParks:鴿子是非本土物種
NParks在給CNA的一份聲明中表示,岩鴿並非新加坡的本土物種。由於人類提供食物,它們傾向於在住宅區附近大規模聚集和棲息。
這會導致環境污染和衛生問題,可能通過傳播引起人畜共患病的病原體,從而影響公眾健康。
NParks表示,市鎮理事會和相關機構在管理鴿子數量時採取「基於科學和社區」的方法,包括減少食物來源、改造棲息地和控制種群數量。
NParks強調,管理鴿子種群需要社區與機構、市鎮理事會的共同努力,其中就包括減少由人類產生的食物來源。
公眾在減少鴿子數量增長方面也扮演著重要角色,具體表現為不喂食以及正確處理食物殘渣。
該機構會監測非法喂鳥的反饋並採取積極執法,包括實地監察以及在已知的喂食熱點區域部署閉路電視(CCTV)。
根據其犯罪時的法律,未經批准喂食野生動物最高可被罰款5,000新加坡元。
目前的處罰標準為:首次違規喂食野生動物者最高可被罰款10,000新加坡元;慣犯則最高可被判處12個月監禁及20,000新加坡元罰款。
而對於對執行公務的公職人員使用刑事武力者,最高可被判處四年監禁、罰款或兩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