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周二(15日)起,重型車輛車主可向當局申報,在符合條件的私人非住宅場所夜間停放車輛,不再只能使用正式指定的重型車輛停車位。
陸路交通管理局發文告說,新服務是現有車輛停車證(Vehicle Parking Certificate,簡稱VPC)計劃的延伸,為重型車輛車主提供更多停車選擇,以配合業界不斷變化的營運需求。
為確保重型車輛妥善停放並遏制隨意停車,現有車輛停車證計劃規定,重型車輛車主在註冊新車、轉讓車輛所有權或更新路稅前,必須先取得一個指定停車位,供車輛在午夜12點至早上6點之間停放。
隨著業界營運需求改變,當局接獲反饋,希望夜間停車安排能有更大的靈活性。
在新服務下,重型車輛車主可把車輛停放在私人非住宅場所內的合適地點,即使有關地點並非正式指定的重型車輛停車位。這些場所包括工業設施、獲准施工的工地和商業場所。
車主須通過OneMotoring數碼服務申報停車地點,並提交場所業主同意車輛停放的證明。每次申報有效期最長兩年,而且無需繳費。
申報成功後,車主將收到陸交局發出的確認函,並被視為符合車輛停車證計劃的夜間停車規定,可用於註冊新車、轉讓車輛所有權或更新路稅。
新申報服務適用於最高載重量超過5000公斤的重型貨車和混凝土攪拌車,以及不包括司機在內、座位超過15個的巴士。
陸交局強調,使用新申報服務的車主仍須確保停車安排符合相關條例,不得對公眾造成滋擾或構成安全隱患,也不得把重型車輛停在公共道路或住宅區。違反申報規定者,申報將被撤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