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冒充官員騙珠寶！大馬男子在新加坡落網，最高可判10年並面臨巨額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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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6-05-29
Source: 獅城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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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27歲的馬來西亞男子因涉嫌參與一起「冒充政府官員」的詐騙案，將於2026年5月30日在法院受審。自2026年3月以來，新加坡警方已共逮捕30名協助詐騙團伙收取現金和貴重物品的馬來西亞人。

2026年5月28日，警方收到一名受害者的報案。該受害者接到一名陌生電話，對方自稱來自新加坡 Harvey Norman，稱其購買了一台電視機。當受害者否認購買過該產品時，對方告知將此事移交給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AS）調查。隨後，另一名自稱來自 MAS 的人員告知受害者，她涉嫌參與洗錢活動。在所謂的「協助調查」名義下，受害者被指示在 Anchorvale Crescent 附近與一名男子見面，並將其所有珠寶交給對方。受害者隨後意識到自己被騙，隨即向警方報案。

通過後續調查，反詐騙指揮部的警員確定了該男子的身份，並於當日將其逮捕。初步調查顯示，該男子受一些不為人知的個體（相信為跨國詐騙團伙成員）指使，負責從詐騙受害者處收取貴重物品或現金，並將其交給其他未知人員。

該男子將於2026年5月30日在法院被起訴。根據《1992年貪污、藥物販運及其他嚴重罪行（沒收利益）法案》第51條，他涉嫌共謀協助他人保留犯罪所得。該罪行最高可判處十年監禁，罰款不超過50萬新元，或兩者兼施。

警方觀察到，馬來西亞國民前往新加坡協助詐騙團伙收取現金、黃金和貴重物品的趨勢正在增加。自2025年12月30日起，詐騙者以及詐騙團伙的成員或招募者將面臨**至少6下、最高24下的強制鞭刑**。而通過洗錢協助詐騙者的「錢騾」，將面臨最高12下的酌情鞭刑，這包括上述法案中涉及的某些洗錢罪行。警方對任何參與詐騙的人員採取嚴厲立場，將依法處置犯罪者。

在「設施限制框架」（Facility Restriction Framework）下，涉及錢騾相關犯罪的個人——無論是在調查中被評估為有風險，還是已被警告、繳納罰金、被起訴或被定罪——都可能面臨銀行服務和手機線路訂閱的限制，以防止進一步協助詐騙。

**警方提醒公眾：**

絕不要將現金、珠寶或其他貴重物品轉交給身份未經核實的陌生人。

絕不要將錢財或貴重物品留在某個地點以便他人後續領取。

絕不要向任何人共享設備螢幕或泄露登錄憑據。

**新加坡政府官員絕不會：**

在電話中要求您轉帳；

要求您的銀行登錄詳情；

指示您從非官方應用商店安裝移動應用程式；或

將您的電話轉接至警方。

如果您有任何與此類犯罪相關的信息或有疑問，請撥打警方熱線 1800-255-0000，或在 www.police.gov.sg/i-witness 在線提交信息。所有信息將嚴格保密。如需緊急警方協助，請撥打「999」。欲了解更多關於詐騙的信息，請訪問 www.scamshield.gov.sg 或撥打 24/7 ScamShield 熱線 1799。

**新加坡警察部隊 公共事務部 2026年5月29日 @ 下午2:4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