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備料多拿麵條遭責罵 廚房助理懷恨滾水潑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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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6-07-09
Source: 獅城新聞

（新加坡訊）大馬籍餐館廚房助理備料時不慎多拿了一些麵條，遭同事責罵，事後心生不滿，竟提一桶90度的滾燙熱水衝出店外，當眾潑向同事，導致對方燙傷送院。

被告是24歲的大馬男子張凱文，案發時在樟宜路的香港街餐室擔任廚房助理。他承認一項使用危險武器或手段蓄意傷人的控狀，被判監1年5個月。

受害者也是大馬男子（48歲），案發時與被告是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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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張凱文拿熱水潑人，被判監1年5個月。（圖取自《海峽時報》） 

案情顯示，今年4月13日晚上，被告在餐館工作時接獲兩碗麵食訂單。他在為廚師準備第一份訂單時，不慎多取了一些麵條，受害者見狀後責罵了他。

幾分鐘後，被告接獲另一份相同的麵食訂單，並將先前多拿的麵條用於第二份訂單，因此最終沒有造成任何浪費。被告認為既然沒有浪費麵條，因此對受害者之前責罵他感到憤怒，懷恨在心。

當晚7時34分左右，被告見受害者離開餐館，便走到廚房飲水機前，接了至少半桶約攝氏90度的熱水，隨後衝出餐館，將熱水潑向對方上半身，並大聲質問對方為何在沒有浪費的情況下還要責罵他。

包括老闆在內的其他員工見狀，立即上前勸阻，讓被告冷靜下來。

受害者頓時感到上半身一陣灼痛，脫下上衣後發現胸口及上半身皮膚發紅，隨即向老闆說明情況。老闆事後報警，並先將傷者送往樟宜綜合醫院治療。

被告於案發當天被捕，並於5月13日被控上庭。

控方指出，被告使用熱水潑向受害者，導致對方全身多處遭受一、二級燒傷，案情嚴重。不過，鑒於被告及早認罪，可獲30%刑罰折扣，因此建議法官判處19至20個月監禁。（人名音譯）

**受害者多處一二級燙傷**

受害者身上多處蒙受一、二級燙傷，日後恐留永久疤痕。

醫療報告顯示，受害者的左肩、胸部及背部均為一級燒傷，左臂則遭受二級燒傷。

雖然傷口目前沒有出現起水泡、感染、開放性創口或組織壞死等惡化情況，但醫生指出，受害者的左肩及上背部日後仍可能留下永久性痕跡，包括色素沉著或減退，以及皮膚紋理的改變。

記者周三早上走訪事發餐室時，受害者並不在場。不願透露姓名的店長說，受害者在此工作10多年，康復後已復工，目前行動沒有大礙。被告則已離職。

店長也說，餐館事後為受害者支付了約幾百元的醫藥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