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膽大妄為！大馬青年被詐騙集團指使潛入新加坡取現，結果剛入境就被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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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6-07-01
Source: 獅城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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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一名24歲的馬來西亞男子因接受跨國詐騙集團的指派進入新加坡，現已被逮捕並將在法院被起訴。據指控，他的任務是從與詐騙所得資金掛鉤的ATM卡中提取現金。

根據警方披露，警方在2026年6月23日收到情報，得知該男子專門進入新加坡，旨在從錢騾（money mules）放棄的銀行帳戶中提取資金。反詐騙指揮部（Anti-Scam Command）與移民與關卡局（ICA）的警員迅速採取行動，在該男子入境當天將其逮捕。

## 現場搜獲物品



在調查過程中，警方繳獲了28張被認為用於洗黑錢的銀行ATM卡以及兩部手機。在這28張卡中，已有8起報案的詐騙案件被追蹤到超過7.1萬新元的損失。

初步調查顯示，該男子受一些身份不明的人員（據信為跨國詐騙集團成員）指使，使用對方提供的ATM卡提取現金，並在取款後將現金交給他們。

該男子於2026年6月25日在法院被起訴，觸犯了《1993年計算機濫用法》第3條的「未經授權訪問計算機材料」罪名。該罪行最高可判處兩年監禁，或最高5,000新元罰款，或兩者兼施。

## 新加坡邊境出現的新趨勢



警方指出，目前出現了一種增長趨勢：馬來西亞國民專門前往新加坡協助詐騙集團，無論是從詐騙受害者那裡收取現金和貴重物品，還是使用被放棄的銀行卡進行ATM取款。這種跨國運作模式——詐騙集團在馬來西亞招募並部署「跑腿」人員——表明，針對性犯罪正變得日益組織化且具有跨國結構。

針對這一趨勢，新加坡引入了對詐騙者以及詐騙集團成員或招募者的強制鞭刑，該規定已於2025年12月30日生效。被捕者可能被處以至少6鞭，最高24鞭。而通過洗錢協助詐騙者的「錢騾」，則面臨最高12鞭的酌情鞭刑，這包括根據《貪污、販毒及其他嚴重罪行（沒收利益）法》處理的某些洗錢罪行。

警方再次強調，將對任何參與詐騙相關活動的人員採取嚴厲立場，並警告犯罪者將依法受到嚴懲。
